我院受理的(2023)川13民初24号四川省南部县嘉陵路桥投资有限公司诉南部县人民政府、南充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院于2023年7月25日组成评审小组,在院督察室、部分报名鉴定机构以及原告方的监督下,对8家鉴定机构进行了评审,并对评选出的前5家鉴定机构进行了现场随机摇号。选定首选机构为四川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备选机构为四川光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即: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院督察室反映。
监督电话:0817-2806890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