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采用竞争+摇号方式确定鉴定机构的公告
我院受理的(2023)川13民初24号,原告四川省南部县嘉陵路桥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南部县人民政府、南充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中需对案涉工程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司法审计。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采用竞争+摇号方式确定本案的会计审计机构。
凡入围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名录的具有会计审计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如有意参与竞争的,请于2023年7月23日内按要求将《参与竞争申请书》、《鉴定承诺书》(自行至我院外网网站、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站下载打印)及相关报名材料填写并加盖公章后,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院(报名的所有资料必须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案件名称和机构名称)。本院将于2023年7月25日组成5人评审小组在本院对报名的会计审计机构进行评议(机构可到场监督评审过程),从选出的排名前5家机构中再以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出本案的首选、备选机构各一家并予以公示。现将相关信息及要求公布如下:
案情摘要:原告四川省南部县嘉陵路桥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部县政府、南充市政府就南部县嘉陵江二桥及引道工程的投资建设和收费经营权转让事项签订了BOT协议等一系列合同。原告投资建设完毕后,因政策调整(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原因导致其无法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收回投资款本息,双方亦未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
见。原告遂起诉来院,要求判令解除相关合同,并由二被告支付其投资款本金74145524.54元、利息67010904.34元、延迟收费补偿款3570000元、违约金100000元。
鉴定事项:对原告因投资修建南部县嘉陵江二桥及引道工程项目截至2023年7月4日止投入的资金及资金占用利息进行会计审计。
联系人:徐 秦
电 话:0817—2819321
监督电话:0817—2806890
参与竞争申请书
ⅩⅩⅩ人民法院:
我公司自愿申请参与竞争(202X)川ⅩⅩ民初ⅩⅩ号,ⅩⅩ与ⅩⅩ XXX纠纷一案XXXXXXXXXX的鉴定业务,我们将严格按照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鉴定的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完成委托事项。本机构与相关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回避事由。如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自愿接受处理。
申请单位 | 名称 | ⅩⅩⅩ公司(单位盖章)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鉴定用时 (自然日) | ||||
鉴定收费报价/元(含差旅费、出庭费) | ||||
综合实力 | 竞标团队核心鉴定人近2年内办结法院委托的同类案件情况、鉴定人员构成及资质能力、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所获荣誉(近3年)、业内评价(最近1次)、资质等级证书等情况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 |||
鉴定工作 预案 | (内容较多可附页) |
鉴定承诺书
ⅩⅩⅩ人民法院:
我公司自愿申请参与竞争(202X)川ⅩⅩ民初ⅩⅩ号,ⅩⅩ与ⅩⅩ XXX纠纷一案XXXXXXXXXX的鉴定业务,我们将严格按照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鉴定的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完成委托事项,并作以下承诺:
1、按照承诺收费标准收费;
2、在承诺时限内优质高效完成鉴定工作;
3、固定团队负责人、核心鉴定人人数及名单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更换;
4、按照人民法院通知,无条件派员到场协助审判人员开展证据交换、质证、调解、听证、核对工程量、庭审等工作;
5、每周按时主动向法院汇报鉴定进度;
6、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7、违反承诺或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约谈、暂停、被更换、除名、退费、罚款等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无条件完成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完成的其他事项。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