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预通知》要求,我院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参评对象进行讨论表决,经职工代表讨论并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我院行政审判庭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817-2819707)。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6日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预通知》要求,我院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参评对象进行讨论表决,经职工代表讨论并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我院行政审判庭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817-2819707)。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