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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短“案件-纠纷在院时间”,南充中院这场会议释放出哪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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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10 18:45:02 打印 字号: | |

3月10日,南充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会议学习贯彻全省审判管理工作会、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当前审判管理工作态势,谋划部署2023年审判管理工作任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欧阳丹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2年,全市审管工作按“提升、协同、深化”的工作思路,积极服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实现审判管理常态化、精准化,全市法院案件质效考核跻身全省第二,荣获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综合优秀奖、审判质效工作突出贡献奖。


会议强调2023年,全市法院要按照《2023年全省法院审管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案件纠纷在院时间”双向考评机制改革重点工作,围绕“1+6”工作重心,做好各项培优工作,保持现有成绩不退步,努力跑出更好成绩。



会议要求一是培优诉源治理,实现全市法院案件数量“两降一升”。要大力开创示范案例,在示范案例确定裁判尺度与结果后,多多引导后续系列案件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解决,节约司法成本;要推广小额诉讼程序,对于本地区符合条件的简单民事案件,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解决,提高诉讼效率;要强化多元调解工作,多借助人民调解组织的力量,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作用,广泛使用线上调解平台,实现一案件一纠纷。二是培优案件流转,缩短纠纷在院时间要弄懂“案件-纠纷在院”时间考核内容,针对“案件-纠纷”在院时间多思考,多谋划;要尽量缩短纠纷间隙时间,通过优化案件流转各个环节的衔接,避免产生过长的间隙时间,实现纠纷在院时间的减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效实质解决纠纷的迫切需求。三是培优案件质效,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要树立正确的质效数据观,正确地对待数据指标;要建立数据监管机制,审管办对质效数据做到实时监督、随时抽查、及时提醒;要做好案件数据核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判处理,避免出现虚假诉讼案件。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