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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诉讼服务便民利民的十一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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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充中院  发布时间:2022-12-14 16:27:09 打印 字号: | |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推进诉讼服务便民利民的十一项措施

 

为深入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构建全程透明、全网运行、就近服务、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体系,决定在全市法院集中推出十一项便民利民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组建“家门口”的片区法官

发挥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前沿阵地作用,落实“一街道、一社区、一法官”诉源治理法官片区责任制,建立“法官+基层党组织书记+人民调解员”微信联络群,片区法官每月至少参加1基层网格活动,为基层治理提供法律指导积极创建“无讼社区(村)”,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让矛盾纠纷村村可解。

二、完善“指尖上”的在线法院

做好“四川微法院”移动电子诉讼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统一以四川微法院外服务入口,继续引导和帮助人民群众使用四川微法院进行诉讼。深度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推广在线司法确认深入推进人民法院保全平台人民法院送达平台等线上诉讼服务实质化运行

三、推广“立即办”的诉讼服务

全市法院制定并公开材料收转、查询咨询、预约法官、阅卷复制、财务结算、诉前调解等便民服务马上就办一次办好项目清单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

四、畅达“全国通”的立案渠道

全面落实跨域立案工作,做到管辖法院15分钟内即时响应人民法庭作为协作端,开展跨域立案协作服务,提升跨域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全国通办的服务水平。对通过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四川微法院等网上途径申请立案的,收到立案申请后,在当日完成网上审核,确有特殊情况的,最长不得超过7日。同时,通过建立“律师、法律工作者+诉服工作人员”微信联络群,及时解决立案不畅、沟通不及时、诉讼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五、提供“多元化”的解纷方案

发挥人民法院诉讼辅导分流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对起诉到人民法院适宜调解的民商事纠纷,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前提下,经过诉讼辅导,引导先行调解当事人拒绝接受诉前调解坚持起诉或诉前调解不成功的,引导其依法进行登记立案,杜绝以调解为名拖延立案变相不立案立案难问题。同时,通过建立“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诉服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委托委派案件动态,化解诉前调解存在的问题

六、推行“免证化”的执行申请

全市法院在办理具有管辖权的申请执行案件立案时,执行依据为法院生效文书的,无需申请人提供判决书生效证明,立案人员主动核查判决生效情况,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执行立案条件。

、提供“一键通”的档案查询

完善电子档案查询流程,诉讼服务中心在导诉台设专人负责电子诉讼档案对外查询,当事人可以就近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快速检索、查阅本地及省内其他地区诉讼档案,且打印的诉讼档案自带水印和电子签章,具备法律效力。

、打造“港湾式”的服务大厅

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统一置放诉讼指南与办事指南,并根据职能设置及事务办理量,配置自助电脑、打印机、扫描仪、饮水器、投诉箱、医药箱、纸笔、雨伞等必要的服务设施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台置放符合工作要求的工作牌,大厅窗口放置服务状态牌,尽力从细节方便群众办事。

九、推行“差异化”的暖心服务

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60以上老人、残障人士、不善操作智能手机等老弱病残特殊群体开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在导诉员的协助下,引导其在专门设立的绿色服务窗口依法快速办理登记立案、先行调解、诉讼费减免等诉讼事务。全市法院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诉讼服务中心等公开联系方式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监狱服刑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可办诉讼服务。

十、建立“四星级”的评价机制

全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各窗口配置电子评价器,设置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星”评价选项,主动接受前来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对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效果进行客观并根据群众评价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一、构建“全开放”监督体系

全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醒目位置张贴中院12368监察举报电话(0817-2806890当事人或律师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监察举报电话,反映立案投诉问题 。针对反映投诉的问题,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杜绝拖延立案、限制立案以及季末、年末不立案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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