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推进诉讼服务便民利民的十一项措施
为深入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构建“全程透明、全网运行、就近服务、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体系,决定在全市法院集中推出十一项便民利民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组建“家门口”的片区法官
发挥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前沿阵地作用,落实“一街道、一社区、一法官”诉源治理法官片区责任制,建立“法官+基层党组织书记+人民调解员”微信联络群,片区法官每月至少参加1次基层“网格”活动,为基层治理提供法律指导,积极创建“无讼社区(村)”,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让矛盾纠纷村村可解。
二、完善“指尖上”的在线法院
做好“四川微法院”移动电子诉讼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统一以“四川微法院”为对外服务入口,继续引导和帮助人民群众使用“四川微法院”进行诉讼。深度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推广在线司法确认。深入推进人民法院保全平台、人民法院送达平台等线上诉讼服务实质化运行。
三、推广“立即办”的诉讼服务
全市法院制定并公开材料收转、查询咨询、预约法官、阅卷复制、财务结算、诉前调解等便民服务“马上就办”、“一次办好”项目清单,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
四、畅达“全国通”的立案渠道
全面落实跨域立案工作,做到管辖法院15分钟内即时响应,人民法庭作为协作端,开展跨域立案协作服务,提升跨域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全国通办的服务水平。对通过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四川微法院等网上途径申请立案的,收到立案申请后,在当日完成网上审核,确有特殊情况的,最长不得超过7日。同时,通过建立“律师、法律工作者+诉服工作人员”微信联络群,及时解决立案不畅、沟通不及时、诉讼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五、提供“多元化”的解纷方案
发挥人民法院诉讼辅导分流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对起诉到人民法院适宜调解的民商事纠纷,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前提下,经过诉讼辅导,引导先行调解;当事人拒绝接受诉前调解坚持起诉或诉前调解不成功的,引导其依法进行登记立案,杜绝以调解为名“拖延立案”、“变相不立案”等“立案难”问题。同时,通过建立“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诉服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委托委派案件动态,化解诉前调解存在的问题。
六、推行“免证化”的执行申请
全市法院在办理具有管辖权的申请执行案件立案时,执行依据为法院生效文书的,无需申请人提供判决书生效证明,立案人员主动核查判决生效情况,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执行立案条件。
七、提供“一键通”的档案查询
完善电子档案查询流程,诉讼服务中心在导诉台设专人负责电子诉讼档案对外查询,当事人可以就近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快速检索、查阅本地及省内其他地区诉讼档案,且打印的诉讼档案自带水印和电子签章,具备法律效力。
八、打造“港湾式”的服务大厅
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统一置放诉讼指南与办事指南,并根据职能设置及事务办理量,配置自助电脑、打印机、扫描仪、饮水器、投诉箱、医药箱、纸笔、雨伞等必要的服务设施,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台置放符合工作要求的工作牌,大厅窗口放置服务状态牌,尽力从细节方便群众办事。
九、推行“差异化”的暖心服务
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60岁以上老人、残障人士、不善操作智能手机等老弱病残特殊群体开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在导诉员的协助下,引导其在专门设立的绿色服务窗口依法快速办理登记立案、先行调解、诉讼费减免等诉讼事务。全市法院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诉讼服务中心等公开联系方式,为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监狱服刑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可办”诉讼服务。
十、建立“四星级”的评价机制
全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各窗口配置电子评价器,设置“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等“四星”评价选项,主动接受前来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对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并根据群众评价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一、构建“全开放”监督体系
全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醒目位置张贴中院12368监察举报电话(0817-2806890),当事人或律师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监察举报电话,反映立案投诉问题 。针对反映投诉的问题,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杜绝拖延立案、限制立案以及季末、年末不立案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