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破产审判及“执转破”工作,有效畅通执行协同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6月10日,南充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暨“执转破”工作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暨“执转破”工作的基本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步工作要求。会上,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告了开展破产管理的工作情况。南部县法院、营山县法院就破产审判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破产审判工作是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法律手段,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做好破产程序“加减法”,可以让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优化资源配置;让困难诚信企业纾困解难,良性运转,服务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通过学习交流,切实学懂弄透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条件、标准、流程。执行部门要准确把握“执转破”的规定要件,认真梳理拟转案件,主动做好适格申请主体工作,备齐移转材料,按规定流程移送破产审查,为审判工作扫清障碍、做好铺垫。执行法院、执行部门要主动与破产审理法院、审判部门沟通衔接、信息互通,逐步探索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共识合力,确保“执转破”工作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一是重点打造,实现破产审判高质运行。重点提高破产审判法官的专业素养;建立专业化的管理人队伍,确保每个破产案件都要有一个专业化、规范化运行的管理人团队负责。二是建章立制,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督促落实繁简分流机制实质化运行,建立完善破产预重整制度、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三是厘清理顺,和谐破产管理工作关系。破产管理中,法官处理案件离不开管理人协助,管理人管理好破产工作离不开法官指导,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和谐、互动、同向的工作关系。四是提质增效,动态管理社会中介机构。建立管理人业绩档案,实时共通、共享信息,提高管理实效;对于管理工作效率高、效果好的机构,及时启动晋升程序,对于履行职责懈怠,管理示范的管理人,采取轮空、除名等方式强化惩戒。五是共同发力,全力共建审执协同机制。执行法院要协助破产程序推动,保障破产程序顺利推进;完善评估结果对接;完善破产程序终结程序衔接;明确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规则。
会议印发了《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及《关于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会议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远主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鑫平,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谢艳就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破产管理人入库机构负责人及全市两级法院相关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