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通过优先执行、简化程序
为一名身患重病的申请人
执行到案款11万元
缓解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
首次执行
被执行人履行7万余元案款
在任某申请执行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在首次执行时,通过扣划、拘传等强制措施,迫使陈某履行了案款7万余元,但因当时陈某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暂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申请人身患重病
法官多次释法明理促和解
近日,执行法官对终本案件进行梳理,在联系任某了解财产线索时,得知任某现在患有重病,急需资金用于治疗。执行法官十分重视,决定优先执行该案,帮助任某解决燃眉之急。
为确保任某能快速领到案款,执行法官一方面积极追踪查询陈某的财产情况,另一方面根据任某提供的电话,多次联系陈某,向其告知任某目前的身体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陈某主动联系任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陈某支付11万元及诉讼费,剩余案款任某自愿放弃。
11万案款
第一时间转至申请人账户
一周后,陈某到法院缴纳了筹措到的11万元现金。考虑到任某身在异地,且患有重病不便长途奔波,执行法官采取线上联系的方式向任某确认收款账户,随即沟通该院财务部门,启动案款优先发放机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第一时间将全部案款转至任某账户,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解决执行难事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在执行工作中最直观的体现。下一步,南充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来源:嘉陵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