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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法院的100个故事 | 谁伤谁有理?刘法官说:友善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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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3-24 10:55:39 打印 字号: | |

因为一条道路

邻里争吵长达半年

并爆发肢体冲突

法官三次到访

能否化解双方多年积怨



今日推出“刘法官的三次到访”

讲述高坪区法院刘力中

与一起邻里纠纷的故事




困惑

好意让人修路  却被打伤住院


一日下午,明某颤抖地向龙门法庭递交了一纸诉状,愤恨、激动地述说着委屈——好意让别人在自留地修路,却被打伤住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马某向原告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一万三千余元。

负责该片区的刘力中法官决定实地了解情况。蒙蒙细雨下,刘力中第一次踏上这条数次引发纠纷的道路。



听说法官要来,附近村民们早早在路边候着。大伙儿你一言我一语。

“以前大货车随便通行的路,现在三轮车都要被刮蹭!”

“明某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派出所都来了三次,你们法官来了也等于白来。”

……


村民们的说法显然与明某的陈述大相径庭,这在刘力中的心里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探寻

矛盾源于七年前一次换地 


经过对派出所干警、村社干部的走访了解,这起纠纷源于7年前的一次换地。

为改善交通出行,马某等五户邻居需占用明某家的自留地修建一条路,双方口头上达成了土地置换。

公路于2016年建成,建成的公路是马某及其他邻近村民出行必经之路。

因当地有地质灾害隐患,龙门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初组织人员进行护坡加固施工,施工过程中对公路造成损坏。

2021年10月起,因边界不明、权责模糊,又无凭据,明某心中渐生抵触情绪,遂连续三次采取断路阻行的方式要求邻居重新确认土地边界,在最后一次阻行时,明某与马某发生了肢体冲突。

为彻底化解这起邻里纠纷,刘力中第二次踏上这条路。



马某认为自己毫无过错,称:“我没动手打人,一分钱都不得赔,打官司奉陪到底!”

明某态度也异常坚决:“该赔的钱一分不得少,官司打到省上都不怕!”

看着双方的意见分歧如此之大,调解无望,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刘力中眉头紧锁,本案诉讼后的邻里矛盾恐怕是旧“恨”未解,又结新“仇”……



释然

判后答疑解惑  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经过开庭审理,刘力中引导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权益关系,共同营造良好有序的邻里关系,并把文明、诚信、法治、友善等理念融入了《民事判决书》。

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并非‘谁伤谁有理 ’。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判断和价值引领,对有违社会公众一般道德认知的行为应作出否定性评价,鼓励倡导社会公众遵守规则、友善共处......”

最终,法院判决马某承担10%的过错责任,赔偿明某700余元。

考虑到邻里矛盾要从根子上解开疙瘩结,才能实现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刘力中第三次踏上了这条路,对明某、马某进行判后答疑。



在针对判决书的裁判理由、履行内容及方式、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后果等内容进行释法明理后,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

马某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二人握手言和,双方对土地边界问题也达成了以现状为准的约定。



看着明某、马某紧紧相握的双手,刘力中为纠纷的真正了结而倍感欣喜。  




来源:高坪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