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谁也不想当一个“事实孤儿”
这是一个13岁的小男孩,我们叫他小浩。前段时间,小浩的父亲王明被公诉机关以诈骗罪为由诉至法院,王明被带走后,自3岁起就没有再见到母亲的小浩成了“事实孤儿”。
而在此之前,据王明描述,他无论在哪里做生意,一直都把小浩带在自己身边。最为艰难的时候兜里只有10块钱,他却舍得花7块钱给小浩买了一碗蛋炒饭,看着儿子吃得那么开心,就觉得再怎么都要挺过去。
王明说,小浩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全年级三千多个孩子,他一般都是前三名或者A+等级。也因为此,他一直想要把自己的生意做得更好一些,到处借贷,哪知方向没有把好,生意惨败,自己欠下了一大笔债,还被起诉为诈骗。
小浩成为“事实孤儿”以后,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人民法院先是组织干警为其进行捐款捐物、陪伴他度过新春佳节,然后又联合当地民政、妇联等对他进行帮扶,协调学校为其减免了中学期间的学杂费、在福利院为其安排了住宿…
3.阳光果果,来了
“小浩,现在的感觉怎么样?你可以说话,也可以不说话,你自己舒服就好……”南充法院阳光果果未成年人保护团队的志愿者问到。
慢慢地,小浩打开了话匣子,然后我们看到了这是一个值得被世界好好疼爱、好好对待、好好款待的孩子。
在我3岁以后,我就没有见过我的妈妈,爸爸说妈妈有了新的归宿,但妈妈依然是爱我的,只是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爸爸陪在身边的时候,我会想,还好爸爸是疼爱我,我过得很快乐。然而,爸爸犯事以后,我就有些不知所措、也不知道怎么办了,似乎这唯一的爱也一夜消失了。
放寒假,我被送到福利院,周边都是老年人,只有我一个小孩,我以为我会在此感受到孤独。但似乎并没有,法院阳果果阿姨的拥抱、民政局李丹阿姨的拥抱,让我感受到了一些“妈妈”的温暖。
2.我的学校未曾抛弃我
虽然我在学校的学习成绩还不错,但我还是担心同学们知道这件事,也害怕老师对我另眼相看。
但老师告诉我,法院的王光学叔叔等已跟他们有过联系,会替我保密,学校会减免我的学费、生活费等一切费用;每每放假,也会有仪陇法院的易叔叔、玲玲阿姨来陪伴我。
学校一放假,王光学叔叔、冯明叔叔就来接我了,刘勇爷爷他们一起带我买吃买穿,请我吃我想吃的汉堡、我喜欢的葡萄,那些都是爸爸也给过我的味道,我变得开朗了。
跟法院的叔叔阿姨足够熟悉以后,我今天才偷偷告诉他们,其实我在学校的人缘是挺好的,即便同学们知道了,他们也会理解,因为他们知道我是很好很善良的人。
3.等爸爸回家
说到爸爸,我就忍不住流泪,阳果果阿姨说愿意流泪、愿意表达自己的情绪,也是挺好的,所以我把这一点记了下来。
我不明白爸爸犯的究竟是什么,但我知道爸爸对于我的爱是永恒的,所以无论怎么样,我都爱他,我也愿意一直等他。
对了,我最近喜欢看《水浒传》,等爸爸回来以后,我要给他讲《水浒传》里的故事。人可以失败,也可以有挫折,但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有从头再来的勇气,这也是我想要告诉爸爸的。
# 关于“阳光果果” #
是一项致力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法律+心理+身体”的援助项目。
该项目汇聚全市法院法官及法官助理、心理学爱好者、公益志愿者等,通过组织法官普法、青少年心理辅导、体能训练等方式,对学校、社区等未成年人群体以及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执行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关爱教育、困难帮扶等,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心理成长水平和身体健康水平,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