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实务 > 法院公示公告
公益诉讼公告
分享到:
作者:南充中院  发布时间:2021-11-11 09:38:16 打印 字号: | |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告

公益诉讼起诉人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南充市华远建材有限公司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解协议内容公告如下

一、确认南充市华远建材有限公司实施了毁坏国家二级公益林林地15.68的行为;

二、被告南充市华远建材有限公司自愿赔偿生态修复费70568生态功能损失费33376,合计103944元。该赔偿款直接存入市级公益诉讼资金代管资金专户,户名:南充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南充市农村商业银行,账号488601200000105510003

鉴定费25000元和案件受理费被告南充市华远建材有限公司

公告期间为三十日。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若认为解协议的内容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经人民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不予出具调解书。公告期满后,本院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的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将依法出具调解书。

    特此公告

                                           

O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责任编辑:行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