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简述:因工作需要,拟采购“互联网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现就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货商参加询价。
2.采购项目编号:161002202125
3.采购方式:网上公告询价
4.预算费用:本包预算金额:2.2万元人民币/3年,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投标无效。
5.最高限价:本包最高限价:2.2万元人民币/3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2011]181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进行采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负责向本院提供互联网上所有与本院及本院下属部门、工作人员有关的各种舆情信息的监测、分析,并提出应对方案。
(一)舆情监测
1.全网监测:系统监测范围可覆盖网站、微博、微信、论坛、贴吧、App、网络视频;中央、省级、地市三级媒体报纸和中央、省、地市三级电视台主要新闻资讯类栏目。
2.定向监测:系统支持指定站点、用户、电视频道的定向监测。
3.属地媒体官方监测:支持属地问政、属地论坛、人民网地方留言板等属地官方媒体监测。
4.关键词配置:提供通过配置关键词方式的采集服务,支持关键词的精准度设置。
5.支持自定义创建、删除监测方案,监测方案个数不限制。
6.全网搜索:支持系统站内搜索、云搜索(百度、必应、360、搜狗、必应、谷歌等)、新浪微博高级搜索、微信公众号高级搜索等多种检索形式,全网舆情尽在掌握。
(二)推送预警
1.智能预警:支持最新预警信息弹窗显示,并且将24小时内所有的预警信息自动汇总,根据时间线倒序显示24小时内所有预警信息。
2.预警方式:提供7×24小时舆情人工二次研判预警服务,垃圾信息人工全过滤,无垃圾信息骚扰。支持PC网页端与手机微信端同步实时预警。
3.移动终端支持多人同时接收,接收权限不少于20个。
(三)多维度数据分析
1.统计分析:能够对专题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可以按媒体分布、倾向性、起止时间等多维度进行统计分析,以舆情倾向性走势图、媒体来源分布图、发展趋势图、活跃媒体、活跃作者等图表形式,全面、直观的进行展示,同时可提供统计分析结果的筛选与导出功能。
2.溯源分析:支持针对微博信息、网媒信息可以实现一键溯源分析。溯源信息需包括信息概况、首发、关键传播路径、引爆点、转发时间趋势。
3.舆情数据汇总:提供7×24小时专业舆情数据汇总服务,可以通过系统后台下载并进行二次编辑。
(四)报告服务
1.智能报告:系统支持用户自定义调整报告模板内容、格式(word、excel)、日期,智能生成报告,包含简报、日报、周报、月报、季报等。
2.突发舆情专报服务:针对突发事件提供研判分析报告,舆情事件概述、事件数据分析、事件传播分析、事件调性研判、网民观点、媒体观点、事件走势及后续判断、舆情建议等。
3.每周一次线下服务:供应商每周安排固定的、专业的舆情分析师到本院全脱产工作时间不少于一个工作日,除就当前法院的舆情态势进行分析梳理外,还应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适时提出书面工作建议。
4.每季一期舆情报告服务:包括季度重要事件概述、新闻热点、传播走势、地域分布、类属分布、来源分布、热点排名、典型案例(案例简介、舆情概况、舆情评析)、工作建议等。
6.每年一期舆情报告服务:包括年度重要事件概述、处置情况概述、存在主要问题、工作建议、重要舆情汇总等。
(五)相关要求
1.处置辅助:组织专业舆情分析师对舆情进行事件分析和研判,并提出专业化的舆情危机处置意见、建议或应对思路,供法院在舆情应对处置时参考借鉴。
2.培训辅助:根据本院要求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舆情软件等相关工作培训,需支持每年一次专业培训。
3.相关资质:供应商须提供2家以上与政法其余单位的服务合同(地市级优先),服务团队至少有一人具有“舆情分析师”资格证书,以证明其具有为法院开展舆情监控及引导服务的能力。
(六)服务期限:
供应商提供3年的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起算。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标前
2.地点:网上获取;请供应商登录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法院公示公告栏目(http://scnczy .chinacourt.gov.cn/ index.shtml)
3.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自行查看下载。
五、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方式和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15: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必须到开标地点现场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给评审小组;
3.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5日15:00
4.开标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报价)供应商需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5.开标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中级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
6.供应商到现场参加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先提交营业执照、授权书等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未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委托授权书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本次采购活动拒绝其参加。
7.本次采购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到现场参加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至本项目评审时的信用记录结果的网页截图。
8.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公告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采购公告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采购公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9.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公告的附件列明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本院分管院领导确认成交供应商。
八、支付方式
第二年服务期满,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合法的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十一、分包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分包或转包。
十二、不正当竞争预防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6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以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对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4.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三、监督投诉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电话:0817-2709115;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电话:0817-280689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评审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标联系人:赵老师,281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