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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高考录取在即,失踪近三年的他来还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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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7-15 18:09: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

在外躲避债务近三年的陈某

主动联系执行法官

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

原来是因为......


还款两万后“玩失踪

2017年,陈某在好友胥某处借款4万元并约定还款期限,因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胥某诉至南部县人民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冻结陈某账户余额,但并不足以还款。法官多次联系,陈某陆续返还了2万元,之后便玩起了“失踪”。因为陈某拒接法官和申请人电话,还采取外出务工的方式来规避执行,南部县法院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

担心影响孩子高考录取

主动履行全部债务

今年6月,恰逢陈某的儿子参加高考,在外躲避近三年的陈某回家陪考。6月24日,执行法官通过申请人了解到这一消息后,立即前往陈某家中找其“谈心”。通过交谈得知,陈某的儿子高考成绩在500分以上,并计划报考一本艺体院校。法官结合孩子的升学、就业前景等因素对陈某进行劝说,告诫其不要“因小失大”,同时还要面临法律的严惩。

“许法官,你说的有道理,我儿子今年参加了高考,不能影响他前途,我现在到法院来把钱还了。”面对不履行法律义务将面临的系列后果,陈某思前想后,最终主动联系法官,将剩余的2万元本金及利息全部交至法院,并希望法官能尽快将其从“失信黑名单”上撤下。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七)项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而对于普通高校,虽不会因考生是失信被执行人子女拒绝其入学就读,但是对于部分政审严格的学校来说,可能对子女入学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负有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应当引以为戒,主动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