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蓬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周某某、黎某等37名被告人
涉嫌跨国电信诈骗案
案件回顾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以来,周某某、黎某等37名被告人在以夏某佳、夏某涛、孙某某(均另案处理)为首的诈骗团伙的组织安排下,以小组的形式,先后在柬埔寨金边、波贝、中国广州、菲律宾马尼拉设立诈骗窝点,以3个月左右为一个周期,对国内的不特定人群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诱骗客户通过虚假的APP软件投资“比特币”、“神话币”,共诈骗467人,诈骗金额达138816466.03元。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某、黎某等3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利用移动通讯、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保障
本案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蓬安县法院同堂审理被告人人数最多的一起刑事案件。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在县委和政法委的领导下,将案件庭审和疫情防控同部署、同安排,开庭前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庭审、警务保障、疫情防控等工作制定周密详细的方案,并得到公安、医疗、社区等部门通力配合,确保了案件审理安全、有序进行。
因该案涉被告人、受害人人数众多
且案情较为复杂
预计整个庭审需要5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