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用工性质
招聘人员属于合同制用工性质(单位自聘人员,不具有法院正式干警和公务员身份)。
三、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 招聘名额
书记员7名。
(二)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4)未受过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无其他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能较好从事岗位工作。
2、岗位条件
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基本功能。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并各提供一份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1日—10月23日上午12时,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
(二) 资格审查
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考试总分100分,笔试占50%,技能测试占50%。
(一) 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法律专业知识、公文写作,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上午9:00—10:00。
(二) 技能测试
1、文字录入和笔录,以及基本表格的制作,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2、测试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上午10:10--11:30。
(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及时通过信息发给考生本人。
(四)考试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组织实施。
六、体检及考察
(一) 体检
实行等额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考察
考生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考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保证原单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试聘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暂定2200元,招聘后根据工作年限和业绩适时增长;“五险一金”由法院和个人按国家规定缴纳。
咨询电话:0817-2800720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0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