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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反馈巡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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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9-18 10:13:18 打印 字号: | |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2020年9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反馈了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组长何登鼎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蒲仕钊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敏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何登鼎指出:
巡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发现了六个方面问题。在党政治建设方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有差距,谋求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不足,“诉源治理”力度不够,对案件审判管理监督重视不够,统筹推进基建工作不够有力;班子示范引领不够。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学习宣传党的重要思想理论不够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抓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扎实。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不够,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党组抓班子和队伍自身建设不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好。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形式主义“三多”问题仍然存在;机关工作作风问题待改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未彻底根治。党的纪律建设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不够严实;执纪监督力度不够,挺纪在前逗硬不够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信访问题较多,个别干警顶风违纪违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要加强政治建设,提升履职水平;要加强思想建设,强化政治功能;要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要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要加强纪律建设,防范廉政风险。



蒲仕钊要求: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深入贯彻、坚决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主要做好四个方面。
一要高度重视、高度警醒,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紧迫性。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巡察制度的践踏;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巡察成果的藐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病痛医治的放弃。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保持清醒自觉,高度重视反馈意见的整改。
二要立说立行、立说立改,准确把握巡察整改的着力点、发力点。抓好巡察整改,关键要在“查、纠、惩、建”四个字上做文章,要查清楚问题,纠正发现的错误,惩处责任人员、建好规则制度,一体推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三要讲究方法、讲究程序,有效提升巡察整改的科学性、时效性。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要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开好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要按规定送审整改报告,做好巡察整改双公开;要抓好持续整改,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四要强化领导、强化组织,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首要主体责任、首要重点工作”来推进推动,做到党组“不甩手”、党组书记“不放手”、党组成员“不缩手”。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杨敏表示: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将坚决克服推卸责任、蒙混过关、事不关己“三种心理”,扛牢政治责任,对反馈问题诚恳接收、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建好问题、任务、责任“三本台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围绕坚持党的领导、权力监督、从严治党“三个重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巩固巡察成果,提升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成渝第二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次极核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市委第三巡察组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