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南充法院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奋力建设大城法院”目标,全面实施“六个实质化”“三项工程”,服务保障全市中心,突出执法办案重心,把准队伍建设核心,稳中求进、击鼓奋进、高歌猛进,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绩、实现新突破,为建设成渝第二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从今天起
我们将跟大家一起回顾
南充法院人
践行推进“六个实质化”的主要工作内容
以专栏的形式回顾点滴成效
南充中院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出台《全市法院服务大局实质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重点,确保“实体运行、实绩提升”,促进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经济高质量发展。
出台《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该《意见》共27条,从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良好的市场秩序、高效权威的法治程序等方面入手,全力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大局,助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
坚定不移助力南充打造全省现代金融副中心
审结涉黑涉恶及“保护伞”一审案件36件,193名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成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南充中院被市委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414件,59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严格执行省法院关于毒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515件680人,钱某钢、周某伟因贩卖、制造毒品10千克被依法判处死刑。
开展“套路贷”“校园贷”案件法律问题研讨,妥善审理相关案件,坚决斩断利益“黑手”,顺庆区法院对南充某大学多名学生受害的一“校园贷”案件被告刘某、夏某、陈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2949件,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妥善审理涉公司、合同、投资、知识产权及市场竞争类案件32869件。
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妥善处理网络借贷、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等各类金融纠纷,严惩涉地下钱庄犯罪,依法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和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法律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53份,中院就涉府合同订立、履行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
积极参与“商品房团购”等问题法律研究,院领导带队深入燕京啤酒、鑫达建材等重点企业及“印象嘉陵江”等重点项目,就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进行座谈交流。
服务保障决胜全面小康目标如期实现
南充中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先进集体,被省法院表彰为援藏援彝工作先进集体。
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生效案件的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障贫困群众不因合法权益被侵害而影响生产生活或致贫返贫。
开辟涉贫困群众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当事人免收诉讼费,中院向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95万元。
选派6名干警到凉山、南部、蓬安开展蹲点帮扶。
坚定不移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完善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制度,开展环境资源专项审判活动,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9件,用司法方式呵护蓝天、碧水、净土。
坚定不移助力南充打造全省工业经济副中心
妥善审理涉现代农业、现代物流、丝纺服装、油气化工、汽车汽配等“五大千亿产业集群”案件,涉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五大百亿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以法治手段促进南充加快构建“5+5”现代产业体系。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高坪区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问题楼盘”“僵尸企业”专项调研,为该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法律支持。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2949件,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坚定不移助力打好项目建设“突围战”
聚焦聚力项目建设。助力打好“三场突围战”,“5+100”重大工程项目案件,依法保障成南达万高铁、汉巴南铁路、高坪国家开放口岸机场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组织法官进工地、进企业、进园区,做好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法律咨询,风险防控等工作。
扎实开展联系重点企业活动。积极参与“商品房团购”“下穿隧道”等问题法律研究,院领导带队深入燕京啤酒、鑫达建材等重点企业及“印象嘉陵江”等重点项目,就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进行座谈交流。
坚定不移助力打好对外开放“突围战”
优化营商环境,妥善审理涉公司、合同、投资、知识产权及市场竞争类案件32869件,依法规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助力优化政务环节,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法律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53份,中院就涉府合同订立、履行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
坚定不移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
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常态开展“涉农民工维权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
开辟涉贫困群众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当事人免收诉讼费,中院向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95万元。
依法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纠纷案件,促进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
坚定不移助力南充打造全省文化旅游副中心
依法保护传承特色文化品牌。在办理涉及“将帅故里红色文化“历史名城:三国文化中国绸都丝绸文化印象嘉陵生态文化“世界古城:春节文化”相关案件时,更加注重以文化保护、经典传承、价值引领来加强说理,坚决支持相关部门、组织依法打造本地特色文化,严厉打击破坏本地特色文化犯罪,依法判令损害本地特色文化的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妥善审理各类旅游纠纷,精心打造阆中、仪陇两个5A级景区的旅游巡回法庭,快捷处理各类旅游纠纷,平等保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外地人愿来、本地人常去的良好旅游环境。
妥善审理涉教育各类案件,以法治手段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积极主动为“大学城”工程建设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防控建议,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影响工程进度。
成立“未成年人审判合议庭”,严厉打击校园欺凌、校园贷等影响在校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助力营造良好学习环境。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学生进法庭”等活动,探索与检察院联合开展“模拟法庭”,至少开展10次“庭审进校园”活动,至少邀请1000名学生旁听庭审。
开展涉食品药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审结涉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27件,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南部县法院对贩卖病死猪肉的汪某海、汪某全依法判处刑罚,并禁止汪某海在一定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统一。
坚定不移助力打好“三场持久战”
加强与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依法审理南部县政府原县长任某民受贿案,顺庆区政府原常务副区长秦某平受贿案,南充市科协副主席罗某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84件,助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