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的
公 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疫情防治部署及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审判执行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2020年春节假期延至2月2日(星期日),我院2月3日(星期一)正常上班。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统一延期进行,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或者留意承办法官、书记员的来电及短信。此期间公告排期开庭顺延到2月3日。
二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我院参加庭审的,可通过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等预留的电话号码联系法官申请延期开庭审理。除开庭案件外,询问、听证、谈话等诉讼活动经当事人申请或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延期进行。
三
上诉期限于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2日届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最后期限延长至2020年2月3日。 案件诉讼时效、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于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2日届满的,均顺延至2020年2月3日届满。
四
建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尽量使用四川省南充中级人民法院(http://scnczy.chinacourt.gov.cn)、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http://www.tjcourt.gov.cn/tjfyss/sszn/457.jhtml)、微信小程序“四川移动微法院”、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12368热线(2月3日后可拨打)等信息平台,在线开展立案、查阅等诉讼活动,并主动接受电子渠道送达法律文书,尽量避免现场办理。
温馨提示:您可以在微信搜索界面输入“四川微法院”即可添加,并在实名认证后使用微法院办理相关事务。您也可以直接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进入诉讼快车道!
五
如需要向我院申请立案,建议优先选择上述网上立案方式或邮寄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邮政快递(EMS)的方式向法院提交,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邮寄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中级法院,邮政编码:637000,收件人:立案庭,联系电话:0817-2806434。
六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到我院参加诉讼活动的,须佩戴口罩并配合安全检查和体温检测,如遇体温异常等特殊状况,须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先行就医。
七
疫情防控期间开庭案件,除当事人、代理人和必要须护理参与人员外,旁听人员建议尽量选择网上观看庭审直播方式旁听庭审。
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
八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继续全力以赴依法推进案件审理、执行工作,对于部分执行、保全案件,因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受到交通关停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