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凌晨5点,阆中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蒲剑平带队突袭搜查被执行人王某明、李某华住所,查获被执行人隐藏在家中的现金47万元。这起执行案件,还得从一笔拆迁安置补偿款说起。
儿子儿媳离婚 公公婆婆拒分拆迁安置补偿款
王某系被执行人王某明、李某华之子,王某与申请人刘某于2009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子女。2017年12月,被执行人王某明作为户主代表全家6口人与阆中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公室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将获征地安置补偿等费用175万元。2018年3月7日,刘某与王某协议离婚,婚生女王某宇随刘某生活。后申请人刘某、王某宇以未领取到拆迁安置补偿款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平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阆中法院一审认为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是基于被拆迁房屋设施的实际价值、安置人口数量、被安置人口居住权益等综合评定发放,申请人刘某、王某宇虽未参与修建房屋,但是在房屋被拆迁时作为家庭共同成员予以申报,即平等的享有与家庭成员数量相关的拆迁利益。遂判决王某明、李某华及王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刘某、王某宇拆迁安置补偿款36万余元。王某明、李某华、王某因不服该判决上诉至南充中院,后又申请撤回上诉。判决生效后,三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义务,刘某、王某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百万拆迁款已领取完毕 账户却无任何财产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依法查控,三被执行人账户无任何财产。执行法官遂向拆迁办调查拆迁款发放情况,经核实拆迁款已领取完毕,分别由王某明领取63万余元,李某华领取63万余元,王某领取47万余元。刘某称,双方因离婚发生纠纷时,在拆迁办主持下,被执行人王某自己签署承诺书称“自愿不主动领取拆迁补偿款,待王某与刘某就离婚财产分割调解成功或人民法院判决后,按调解或判决结果再根据份额领取补偿款”,同时王某将身份证及银行卡以质押方式主动交于拆迁办。
深夜突击 家中搜查出现金47万元
执行法官调查核实被执行人开户银行账户流水发现,三被执行人确实早已收到拆迁款项,但被执行人王某又以挂失银行卡及补办身份证的方式,开通网银账户,用支付宝、微信平台及每日取一万现金等方式,将款项全部转出。
经执行法官分析,三被执行人极有可能将款项以现金形式藏匿于家中,为防止延误执行时机,执行法官立即精密布控,于清晨5点带着搜查令突击搜查被执行人住所,在其家中不同的柜子里共搜查出现金47万元。
拘传被执行人到庭 拒不履行义务将移送公安
搜查结束后,被执行人被拘传至阆中法院。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执行中,阆中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蒲剑平表示,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搜查后,若三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该院将依法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