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以竞争方式选任
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已裁定受理四川玉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鉴于该案件影响重大,债权人人数众多,多起案件已诉讼至法院并进入了执行程序,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要求,本院决定采用竞争方式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
已入选四川省法院及其他省级法院编制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各社会中介机构(不含个人),如有意参加竞争,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将“邀请函回执”(自行至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外网网站、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站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站下载打印)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或寄至本院(截止时间以本院收到之日为准),确认报名参加竞争。经本院审查合格后通知领取相关材料。参与竞争方应在指定时限内提交参与竞争文件并参加意见陈述会,本院组成评审委员会经评议与投票后选任确定破产管理人。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徐 秦
联系电话:0817—2819321
通讯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
邮政编码:637000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邀请函回执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社会中介机构名称)已经收悉你院登载通知的《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内容。经过查证,我单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中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条件,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破产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
经研究,确认报名参加四川玉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竞争。
特此函复。
(单位名称)
二O一八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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