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川13破1-20号
本院根据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6年12月16日裁定受理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及事后将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充华塑型材有限公司纳入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一案,于2016年12月27日指定了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2017年10月31日,本院根据出资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对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及南充华塑型材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