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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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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技术室  发布时间:2017-02-10 10:52:47 打印 字号: | |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已裁定受理友合集团四川友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鉴于该案件影响重大,债权人人数众多,多起案件已诉讼至法院并进入了执行程序,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要求,决定采用竞争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
   
凡入选四川省法院及其他省级法院编制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各社会中介机构(不含个人),如有意参加竞争,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将邀请函回执(自行至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外网网站、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站下载打印)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或寄至本院(截止时间以提交或寄出时间为准),确认报名参加竞争。经本院审查合格后通知领取相关材料。参与竞争方应在指定时限内提交参与竞争文件并参加意见陈述会,本院组成评审委员会经评议与投票后选任确定管理人。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徐 秦

联系电话:0817—2819321

通讯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

邮政编码:637000

 

附:邀请函回执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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