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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坪区法院四项措施促审判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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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16-11-04 13:52:52 打印 字号: | |

一是实行任务清单,提升办案效率。推行执法办案“清单工作法”,由案件承办人列出下一周计划结案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分管领导、审管办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审管办于下一周的星期一根据清单验收承办人上一周办案任务完成情况,并向党组汇报和全院通报。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落实“清单工作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二是坚持从严管理,营造激励氛围。坚持每周通报结案进度、裁判文书上网率、临近审限和超审限以及化解长期未结案件等情况,切实规范审限扣减,严把审限延长审批,加强发改案件评查。将目标考核与干警评定年度优秀、享受疗养等待遇挂钩,杜绝吃“大锅饭”、搞“平均数”等做法,形成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环境。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完善诉非对接,适时召开“轻刑快审”协调推进会,全面加强各项工作机制建设。按照“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操作规范,在民一庭、龙门法庭、航空港法庭选择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开展审判责任制改革试点,赋予其对符合规定范围、类型案件的裁判文书自主签发权。

四是注重科技应用,强化服务保障。加强办案系统日常维护,确保网络正常使用。严格执行案件信息同步录入制度,做到案件信息网上录入及时、准确、完整。实时监控审判态势运行情况,跟踪分析研判,发现异常及时“亮红灯”,通报到相关责任人,促进全院审执工作平稳发展,力争实现上半年审判质效指标达到或超过去年同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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