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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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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充中院  发布时间:2016-09-28 18:29:09 打印 字号: | |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决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部门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受中共南充市委领导,接受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业务指导,对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及相关规定,我院的基本职能是负责审理辖区内发生的、应当由中级法院审理的一、二审案件,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监督各县(市、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管理全市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二)2015年主要工作

1、狠抓执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指导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5531件,审执结67431件,办案数量居全省第二。其中,市中院受理8703件,审执结7401件。高质量完成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特赦案件审理工作。4件案件被《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专题报道。

2、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出台关于为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指导全市法院妥善化解涉及兰渝铁路、巴南广高速、现代物流园等重点项目纠纷,发布行政、房地产、减刑假释审判“白皮书”。制播《法在身边》节目139期,开展庭审直播等法制宣传457场次。大力推进“三型”法庭建设,全面实行POS机收费,广泛开展巡回办案。做好“互联网+”时代便民诉讼工作,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成、运行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提供裁判文书、案件进展等信息查阅1.65万次,开展在线诉讼服务1436件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做好援藏及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

3、优化法院管理,提升司法公信。稳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立案登记制、轻刑快处、审判权运行机制等司法改革,成功申报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司法公开各项制度。严格队伍教育监督管理,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国家级、省级轮训、调训292人(次),开展市本级专项培训202136人(次),开展庭审、书记员、法警技能竞赛27场次,不断提升司法水平。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工作、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审判管理、教育培训等多项工作受到省法院表彰。

4、建强基层基础,筑牢发展根基。加快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中院完成执行指挥中心、通达海办公办案系统、远程庭审指挥系统、远程视频接访、存储双活及服务器虚拟化建设等工作,全市10个法院、65个人民法庭全面实现专网互联互通,建成标准化科技法庭41个,实现对审判权、执行权的流程化、精细化、可视化监督。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稳步推进审判法庭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顺利完成公车改革。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院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部门。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市中级法院2015年收入决算6878.8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33.5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74.63%;其他收入1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02%;上年结转收入1731.3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697.8万元,其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收入增加,2015年国家发改委拨付了我院迁建审判法庭启动资金1400万元,现工程尚未开工;二是在收入总额中,上年结转收入较2014年增加,结转收入主要为基本建设资金结转;三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

市中级法院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4154.4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49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8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24.4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资金结转2378.79万元,业务费及业务设备购置经费结转345.65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705.13万元,其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调资,工资性支出增加;二是2015年案件数量增加,导致办案业务费增减;三是2015年信息化建设投入增加,如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远程庭审指挥系统建设、远程信访及服务器虚拟化建设等;四是审判法庭搬迁前期费用。

本年支出决算415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8.28万元,占本年支出66.87%;项目支出1376.15万元,占本年支出33.12%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中级法院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我院审判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我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气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我院机关完成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的审判专项支出以及为保障审判业务正常运转所需的信息化建设及终端设备购置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3495.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机关正常运转,以及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全年办理8703件案件的审执业务。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8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和抚恤丧葬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106.4万元,主要用于218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含退休干部)

(四)住房保障支出105.8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市中级法院2015年无出国人员,故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3.4万元,2014年决算数下降7.3%,主要原因是2015年市中级法院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和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南充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减少了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全省及全市法院业务交流和社会各界有关业务工作接待等,2015年共累计接待130批次1451人,支出13.4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5.68万元,2014年决算数下降26.57%,主要原因是2014年有新车购置,2015年未购置更新车辆。截止201512月底,我院共有公务用车30辆(含执法执勤用车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中,轿车22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及减刑假释等案件的审判和维持正常运转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中级法院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00.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决算年,市中级法院政府采购总额455.73万元。其中,货物类172.05万元,主要是日常办公通用设备,如存储双活设备、电脑、打印机、空调、扫描仪、办公桌椅、执法记录仪以及对讲机、单警装备等设备;工程类230.58万元,如执行指挥系统建设、远程接访、远程庭审等;服务类54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所有采购项目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南充市2014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实施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末市中级法院共有车辆
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2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附:1.市中级法院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01

2.市中级法院2015年收入决算表(表02

3.市中级法院2015年支出决算表(表03

4.市中级法院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04

5.市中级法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05

6.市中级法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06

7.市中级法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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