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营山法院向县委呈送了《关于力争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报告》。7月6日,营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忠明在报告上批示“建议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批转各地各有关部门执行。可否,请黄书记定。”7月8日,营山县委书记黄金盛在报告上批示“已研究,同意两办文件转发。”后营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于7月29日联合下发《关于转发〈营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力争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报告〉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研究,结合职能职责,积极主动作为,从八个方面切实抓好相关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构建依法治理格局。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县的必然要求。当前,要把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部署推动,切实统一各部门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进一步形成 “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县委政法委要建立定期研究、专项督导、考核考评等工作制度,做到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
二是加强工作支持配合,推进网信体系建设。人民银行营山县支行要督促在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2016年 10月底前全部实现网络查询、冻结、扣划等功能。县不动产登记局要在2016年7月底前全面建成不动产信息管理系统。县公安局要按照省公安厅的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和视频车辆监测系统,实现网络查询车辆权属、所在地等信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在2016年12月底前对接全省统一的工商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企业注册、股权投资等信息的网络信息查询、股权控制。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南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山管理部等单位要在2016年12月底前,实现旅馆业住宿登记、婚姻、税务、有价证券、保险、理财产品、公积金等信息的网络查询、控制、处置。以上网络信息查控系统建设要同时实现与县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的对接。
三是遵循统筹兼顾原则,创造有利工作条件。相关职能部门要将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远程执行指挥系统等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基础建设项目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落实。要积极帮助解决法院执行力量不足不强的问题,通过聘用执行工作辅助人员、解决执行工作必要装备等方式,进一步改善执行工作条件。要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执行救助工作需要。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要强化与县法院执行救助的工作衔接,共同做好生活确有困难申请执行人的救助救济工作。
四是严格履行政法职能,依法惩治拒执行为。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要加强协作配合,严格依法履职。县法院将拒不执行、妨碍执行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县公安局后,县公安局应在法定时限内审查立案,不予立案的,应将不予立案决定及理由告知县法院。对符合条件的,县检察院应及时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县法院应依法及时受理、审理拒执犯罪案件。县公安局要积极协助县法院对拒不执行、妨碍执行行为人实施司法拘留。县委政法委要对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妨碍执行等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五是加大纪检监督力度,确保执行不受干扰。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违法违纪查处通报机制,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插手、干预、阻挠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查处通报。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干预执行的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不得提拔使用、评优晋级、表彰奖励。对不协助不配合或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是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提升规范执行水平。县法院要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强力整治执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全面深化执行公开,严格落实“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对执行案件的财产调查、强制措施、评估拍卖、财产分配及执行异议、听证、复议等事项,要在执行公开平台上全程留痕,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对反映执行不作为、乱作为的,要及时核查。对拖延执行、选择执行等问题,要严肃处理。要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提高执行财产处置效率,促进执行规范。
七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环境。县委宣传部要积极组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法院干警攻克执行难做出的努力、取得的成效、解决的问题,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执行难,理性看待执行不能。县法院要主动联系新闻媒体,通过工作通报、新闻发布、案例宣传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广泛宣传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增进理解,汇聚力量,为攻克执行难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八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严格督查考核奖惩。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领导推动,落实工作任务,将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依法治县的“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县目督办、县委政法委要将网络查控、失信惩戒、打击拒执和应对消极协助执行、干预执行等解决执行难重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严格督查和考核。县依法治县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明查暗访,对推进不力、未按照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要通报批评,约谈整改,逗硬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