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南部县法院执行指挥办公室通过运用“总对总”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成功执结一起涉案金额达2000万元的民间借贷案。
代某与四川省南部红岩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两审终审判决确定:刘某、四川省南部红岩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代某返还借款人民币1800万元,并支付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2016年1月,代某向南部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通过运用“总对总”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四川省南部红岩子电力有限公司账户的存款信息,执行指挥办公室负责信息查询的的干警立即对该银行账户予以在线冻结申请,后办理了冻结手续。被执行人四川省南部红岩子电力有限公司在支取账户资金时,发现账户被冻结,立即找到承办法官,要求与代某协商处理解决债务纠纷,经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借款本金及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共计2000万元,案件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