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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坪法院全面启动“百日执行攻坚”向“执行难”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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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6-07-06 15:21:36 打印 字号: | |

为实现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高坪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全力助推百日执行攻坚,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研究部署,做好规定动作。分别组织召开党组会议、执行局专题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学习传达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精神和目标任务,及时制订出台《关于力争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执行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向区委呈报《关于力争一年解决执行难相关情况的报告》,主动争取支持。

二是建立台账,做到心中有数。通过承办人自查清理、局(庭)统一核查清理,逐案汇总制作有财产全部执结案件(206件)、有财产暂无法处置终本案件(44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案件(57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未结案件(159件)、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未结案件(44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未结案件(89件)六本清案台账,厘清全部执结与终本、未结有财产与有部分财产、完全无财产有财产无法处置终本与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三重关系转化,分门别类列出工作措施。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落实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终结本次执行后,在三年内继续对被执行人采取限高措施;承办人每月查询终本案件财产状况,被执行人恢复履行能力后,法院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申请启动恢复执行程序。对有财产暂无法处置案件,通过集体会商、多方联动,着力找准执行财产的难点、关键点和突破点;对确实无法处置的,经与申请人协商采取终结本次执行。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时限、定任务、定责任,有的放矢地高效执行,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执限期内执结率达到95%

三是层层督促,确保扎实推进。建立承办人每周五向执行局长汇报,执行局长次周星期一向院长汇报、每月向党组汇报的工作例行机制,加强对执行工作指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每周有进展、每月有突破、件件有着落。

四是充实力量,缓解人案矛盾。为缓解2016年执行案件剧增四成的困难局面,院党组经充分研究,调配立案庭副庭长、审管办副主任2名同志充实到执行局增加办案力量。在车辆配置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专门配备警车3台、高清执法记录仪6个,用于执行,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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