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活动,经中共南充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何迎晓同志批准,近日,南充市各传统及网络媒体集中宣传报道了营山县法院老林法庭庭长何礼东同志的先进事迹,掀起了向何礼东同志学习宣传的热潮。
今年4月中旬,南充中院党组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和鼓舞作用,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特向南充市委宣传部报送《关于恳请加大对营山县法院老林法庭庭长何礼东先进事迹宣传力度的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邦习当面向宣传部何迎晓部长作了汇报,受到了市委宣传部的高度重视。宣传部何迎晓部长很快作出批示和安排,常务副部长赵东专门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和南充市级媒体召开会议,研究各媒体对何礼东作为典型人物的集中采访报道事宜。4月26-28日,市委宣传部组织带领南充日报、南充晚报、南充广播电视台、南充电台、南充新闻网、政法长安网等6家市级新闻媒体11名记者组成的采访报道小组,深入营山县人大、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及老林镇,就老林法庭庭长何礼东的事迹,集中采访了县、镇、村、社干部群众及部分当事人。各媒体采访后形成的初稿经南充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和市中院审核后,从5月16日起陆续对外宣传报道。其中,南充电视台先后作了两期专题报道。
市中院向全市法院通知要求:一是两级法院配合媒体强化宣传。利用微薄、微信和网站转发报道何礼东相关事迹。二是号召全市法院干警结合个人实际深入学习。要以何礼东同志为榜样,对标先进找差距,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合格法官。三是学习宣传中要突出“关键在做”。要把学习宣传与推进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有机结合,突出抓好 “五项规范”,努力争创“两个一流”,把法院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