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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中院在全市部署开展“转作风、强措施、维权益”集中执行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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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6-03-14 12:21:3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打击拒执犯罪、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反干预执行一打三反专项行动,根据省法院部署要求和法院工作实际,近日,南充中院下发《关于开展转作风、强措施、维权益集中执行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即日起至2016310在全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转作风、强措施、维权益集中执行专项活动。

按照《通知》安排,重点对所有未结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和网络查控,依法适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惩戒、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通过扎实开展专项活动,实现九个一目标:推进各县(市、区)召开一次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一项执行联动威慑机制,集中执结一批案件,集中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一批被执行人高消费,公开判决一批拒执犯罪案件,集中兑现一批执行案款,集中救助一批涉民生困难申请执行人,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件。

《通知》要求,两级法院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活动,争取党委领导、加强工作协调、落实工作责任,认真部署、积极参与、强力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将依法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拒执自诉案件,应当及时予以立案,对之前移送的犯罪线索要继续跟踪,并确保打击效果;要将反规避执行常态化,深化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机制建设,扩大联合惩戒范围,全面压缩规避执行行为存在的空间;要将反消极执行常态化,逐案加强督办,坚决查处一批违法违纪、消极执行的人员;要将反干预执行常态化,对干预、插手、过问具体案件的行为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同时,要广泛借力各类媒体,积极营造良好的执行工作舆论氛围,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道专项活动的同时,加强执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被执行人有相对固定生活、工作场所的,要将相关公告张贴、发布在其生活社区和工作场所,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通知》强调,各法院要抓紧时间、攻坚克难、务求实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敷衍应付,严禁不严不实。中院要加强工作督导,加大大标的案件、集团案件、系列案件、涉稳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和协调指导,适时对全市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通报,集中专项执行活动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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