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夫妻反目,父子成仇,法院判完豪门官司后接着调解家庭关系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10-22 15:14:37 打印 字号: | |

 在阆中市老观古镇,郑林玉一家经营水泥生意,在当地小有名气。而他们一家人的纠纷,也成为当地老百姓茶余饭后的一段“闲话”。

        “他(小儿子)给他老汉(四川话,即爹)说,‘我叫了你三十多年爹,你叫我三声就是的!’他老汉就叫了,他龟儿子还真答应了……”提起郑家人的恩怨,当地老百姓似乎都了解得很清楚。小儿子起诉父亲、哥哥打人,妻子称丈夫家暴,要起诉离婚,近日,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法官判决了这两起官司,并化解郑家矛盾。

        门面惹祸:弟弟住院,父兄被拘留

        郑林玉与妻子李珍玉育有两个儿子,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并各自育有两个孩子,一家人修建了一幢六层楼高的房子,经营着水泥生意,让周围群众好生羡慕。

        然而,他们家中却是纠纷不断。小儿子郑浩文认为门面房是自己的,却被父亲占用,多次与父亲发生争执,一次,大儿子郑森林见弟弟殴打父亲,抄起木棒将郑浩文打伤。郑浩文的伤势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出院后,郑浩文一纸诉状将父亲郑林玉、哥哥郑森林诉至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请求赔偿各项费用和损失。

        雪上加霜:母亲要求离婚

        事情远不止如此简单。这边,父兄反目成仇;那边,老母亲也开始闹腾。

        郑林玉的妻子李珍玉称,丈夫常年对自己不好,时常骂自己,自己身上有很多印记都是被打出来的,有医院的伤情鉴定为证。她说已无法忍受这样的日子,请求法院判决其与丈夫郑林玉离婚。

        案件处理过程中,一审法官高斌前后四次先是找到当地村、居、派出所、司法所等共同调解,但一家人仍然态度强硬,坚决要求按自己意见处理。

        针对身体权、健康权纠纷,阆中法院老观法庭审理后认为,原告郑浩文与被告郑森林、郑林玉本是一家人,双方因家庭房产权属发生纠纷,应本着家庭和睦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给彼此带来伤害,实属不该,均应承担相应责任。故依法判决郑森林、郑林玉赔偿郑浩文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4.2万余元。

        针对两位老人的离婚案件,阆中法院老观法庭审理后认为,老夫妻已共同生活40余年,且生育两子,并兴家立业,说明双方有牢固的感情基础。婚姻存续期间,虽偶有争吵,但并未造成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故一审法院未准许李珍玉与被告郑林玉离婚。

        一审宣判后,两起案件的原告方,即小儿子郑浩文、母亲李珍玉均表示不服判决,分别向南充中院提起上诉。

        情感纠葛:搭好多方信任的感情线

        同一栋楼里,父亲和哥哥一家住四楼,母亲和弟弟一家住三楼,有着血缘关系的两家人形同陌路。街坊邻居都说,这个家庭结怨之深,想要化解他们的矛盾,比登天还难。

        但考虑到该案涉及亲情,南充中院、阆中法院的法官还是希望这家老两口、俩儿子、四孙子能重归于好,决定联手开展调解工作。为了能使此次调解成功,法官们硬是在老观镇住了下来。

        8月5月,南充中院民一庭副庭长陈智慧、阆中法院老观法庭庭长高斌等人开始背对背倾听郑家每位家庭成员的诉说,了解他们对家庭矛盾愈演愈烈的感受,经过两天时间的详谈,郑家人对法官建立了新的信任,均表示会相信法官。

        8月7日早上7时开始,因陈智慧还有其他案件要办,先行赶回了南充。高斌、马奎等法官继续组织一家人开展调解,法官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眼看着一家人的心态渐渐平和,暗自高兴。

        到中午1时,眼见母亲与父亲再次发生争吵,郑浩文抽身离去,并出言说“再也不认这个父亲”。调解只好中止。

        法官们顾不上吃饭,喘了一口气,迅速整理好自己的情绪。随后,马奎安抚好郑林玉的情绪,让其先行回家;高斌再次联系郑浩文,对他再次进行单独劝说,让他抛开父亲固执的一面,多想想父亲的优点以及父母养育自己的不易。

        两个小时后,郑浩文如梦初醒,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表示是自己一时没有转过弯,希望法官能帮助其联系父亲,他要给父亲当面认错。

        法官们趁热打铁,当即带着郑浩文,一起来到郑林玉和郑森林居住的房子。看到父亲,郑浩文当着众人的面请求原谅,那一声“爸爸”的呼唤后,郑林玉也搂着小儿子的肩希望一家人能好好过。此时,郑家其余家庭成员也相继释怀,纷纷表示要冰释前嫌。

        窗外,突然雷雨大作,所有的人都愣住了,一家人更是搂着泣不成声。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法院工作人员,大家都激动地拥抱在了一起。

        破镜重圆:换位思考挽回一辈子的亲情

        然而,我们似乎高兴的太早。

        看到一家人和好后,陈智慧通知郑家人签订调解协议,但双方都拒绝签字!

        案子一拖再拖!

        9月9日,南充中院宣教处处长王睿以及法官陈智慧等人再次来到老观镇,做郑林玉、郑浩文等人的调解工作。

        郑浩文称,在没有修这幛楼房之前,一家人的关系很好,但之后,父亲脾气就变得很糟糕,经常打骂母亲,这一点他看不惯,今天无论如何要算好经济帐才行。

        郑林玉则说,感谢南充中院、阆中法院的法官为郑家人所做的贡献。对于家庭,他还是希望和好!但郑浩文上次是当着镜头在演戏,不是真心悔过,要钱,一分都没有!

        矛盾再次被激化!

        王睿、陈智慧对他们分别进行了劝说。陈智慧说,上次调解后,虽然未签署调解协议,但一家人的态度还是转变了不少,只有大家换位思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都往中间靠一靠,事情才能圆满解决。

        王睿从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本身出发,讲法院依法判决后,若不履行,依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郑林玉、郑浩文等人释法析理。王睿还结合其余案件,从如何构建和谐家庭入手,对其进行感化。

        一整天的调解,郑林玉、郑森林最终同意拿出4.2万元给郑浩文,双方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得以结案。

        截止目前,郑林玉、李珍玉的离婚案还在南充中院二审。笔者期望,一家人能想着墙上“家和万事兴”的匾额,用心化解家庭矛盾,毕竟法院可以解决法律问题,换不回亲情。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