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信息管理促执行规范。该院在法院内网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每个执行案件的立案时间、执行案号、承办人、财产查控情况、强制执行措施、结案情况都可以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全程追踪。案件承办人每天需将所办案件信息及时、准确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之中,做到执行日志与执行过程同步。对即将超期的案件,程序会依次亮出绿灯、黄灯,警示承办人,同时提醒执行局长和执行部门负责人对案件及时催办和督办。网络管理系统开通以来,共催办和督办“骨头案”31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执行难题得到有效破解。
二是以科技手段促执行规范。为确保执行过程阳光透明,该院严格要求法官在案件执行时必须佩带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对执行行为如实记录,实行即时监督、全程留痕,有效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执行过程同步录音录像,不仅可作为视频音频证据使用,也可倒逼法官规范自身行为,确保执行行为准确、公正。该院凡重大执行案件的整个执行过程都被如实记录并刻成光盘留存,做到了一案一记录,一案一光盘,真正实现了执行公开、公正。自引进执法记录仪以来,该院共执结案件515件,执结率同比上升了25.6%,涉执信访率下降了88.3%。
三是以阳光监督促执行规范。该院在促规范执行中,坚持把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的执行监督当成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把依法执行与代表监督、当事人参与有机地结合起来,打好阳光执行的组合拳。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监督,不仅规范了执行行为,提升执行干警的办案水平,也赢得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和支持。规范执行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先后邀请54名人大代表、22名政协委员参与了56起案件的执行监督,代表们表示“零距离”地体验和面对面监督法院执行工作,使他们真正感受到了法院执行工作之难、执行工作量之大、执行压力之重。同时,该院针对人大代表对个案执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以解决,做到件件有回音,以取得代表委员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