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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法院首次实现跨国电子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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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5-04-01 09:52: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仪陇县法院在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案,因被执行人常年在国外,执行法官几经波折联系到被执行人并征得被执行人同意,创新送达方式,成功实现电子邮件送达法律文书。

仪陇县法院受理李某申请执行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唐某有四处房屋可供执行,但因被执行人唐某经常往返于安哥拉、刚果、赞比亚以及我国大陆地区,经常变更住址和电话号码,法律文书送达成为困扰执行法官的一大难题。执行法官经过多番努力,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唐鸿。

执行法官对唐某多次耐心做工作,并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不利后果,唐某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想偿还债务,但因为外汇结算问题,不能及时将国外工程款用于偿还国内债务,并表示法院可及时处置其国内资产,用于偿还债务。为提高执行效率,执行法官提出使用电子邮件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唐某认为无论他在国内、国外,都能通过手机、电脑接收法院的法律文书,并且通过第三方平台保存不易丢失,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立即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留下其电子邮箱,最后成功的通过电子邮箱接收了法律文书。

使用电子邮件送达不需要支付邮寄费,能够节约司法成本;邮箱数据永久保存,当事人及法院都不能删除和修改,为法律文书的安全性提供保障;执行法官通过电脑操作就可以发出法律文书,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接收法律文书,大幅度地提高了送达效率。电子邮件送达是破解执行送达难的一剂良药,仪陇县法院将在今后的诉讼执行过程中,以此案为例,进一步探索电子邮件送达等新型送达方式,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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