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南充营山县法院坚持四措并举,不折不扣把司法救助制度落到实处。截止3月26日,该院共对27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7.1万元,为125名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和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6万元。
一是拓宽救助领域。将司法救助领域扩大到立、审、执全过程,通过加强诉讼指导、指派法律援助、发挥法官释明权等方式,来弥补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在诉讼能力方面的不足,帮助其解决撰写诉状、收集证据、出庭应诉等难题。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救助的材料必须加盖镇村组织公章,由办案法官仔细审查后报庭长审核,再呈报院长审批。对每份申请材料均建立档案备查,杜绝关系救助和人情救助,确保司法救助公平有效。
三是灵活掌握条件。机动车交通事故等纠纷的原告,常常因为支出高额的医疗费用导致家庭贫困,继而无力交纳诉讼费且急需得到司法救助。对于这类案件,只要符合形式要件的要求,并经法官查证属实,就尽量予以照顾。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要求法官尤其是人民法庭的法官充分利用上门立案、进村调查、送法下乡、巡回审判的间隙,加大对司法救助申请条件和操作程序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使需要救助的当事人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