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充县法院把司法为民贯彻落实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注重从六个方面做起,进一步丰富司法为民内涵,为保障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注重诉讼指导。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诉权及时实现,坚持做好对农村当事人全程释权明法,认真执行诉前程序告知、风险提示、明示权利义务、判后释疑等工作,让人民群众打一个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二是注重巡回办案。为群众开通“绿色通道”,办理涉农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对于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的农村孤寡老人及群众,指派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以最快速度解决纠纷。2014年先后巡回立案15件,巡回开庭168件次,有效解决了偏远乡村群众“诉讼难”问题。
三是注重司法救助。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通过减免缓交诉讼费给予司法救助,并将救助拓宽到执行领域。因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而造成申请人生活、居住特别困难的,由法院协调通过政府救济的方式予以救济。2014年,先后为群众减免缓诉讼费41.8万余元,通过与政府协调为申请人解决生活资金5万元,为27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金13.5万元,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是注重案件调解。做好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工作,为调解员进行法制培训6次。发放“法官名片”,凡调解组织调解不成的案件,负责民调人员及时与法院联系,相关业务庭提前介入,从法律层面指导其调解工作,做好诉前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做好诉中调解,案件下判后认真做好判后释疑,使调解贯彻案件始终。2014年共调解(含撤诉)案件3029件。
五是注重信访化解。将办理涉诉信访案件作为联系群众、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重要途径,依法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将办理情况予以反馈。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院庭长接访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院庭长包案制度》、《督察督办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开展了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活动,全员上阵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2014年共化解省高院转办信访积案2件,受理的6件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得以化解。
六是注重法制宣传。积极开展“法律八进”工作,派两名资深法官参加县上的宣讲团,大力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成立流动法制宣传队,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相邻关系、赡养、婚姻等纠纷,定期到各乡镇巡回法制宣传并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由一名副院长带队,到11所学校开展法制演讲,为学生讲解一些常用的法律常识,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2014年共为县级各单位开展法律讲座4场次,到十余个乡镇开展法制宣传1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