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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  让少年迈开“青春舞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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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充中院  发布时间:2014-10-31 10:05:35 打印 字号: | |

仪陇,因诞生朱德、张思德等两位伟人而获“朱总故里,德乡仪陇”美誉。作为川东北丘陵地区的传统农业大县,滞后的经济发展促使大量劳动力外出,老人、儿童等被迫留守。“隔代监护”的弊端,使少数缺乏有效监管、自控力差的青少年渐渐滑向犯罪的泥潭。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在调研、分析未成年人犯罪产生原因、特点及规律的基础上,设立了专门的“少年法庭”,全面启动未成年被告人庭前调查制度和家长到庭制度,大力推出法制讲座品牌“节目”,让“问题少年”浴火重生,让留守孩子学会自我保护,远离犯罪。
庭前联动  调查引导“定位”
“未成年人犯罪率最高峰时超过我院全部刑事案件的40%。经过调研,我们发现这些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90%以上是由于长期缺乏家庭监管造成的,看着心痛呀!”仪陇县法院院长徐元说。
2012年,仪陇法院正式设立了“少年法庭”,由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的资深法官担任合议庭审判长。9名热心教育和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的共青团、妇联、工会干部,学校教师,离退休人员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工作人员成为“少年法庭”固定的人民陪审员。
“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后,因为害怕受到家长责骂和社会歧视,不愿吐露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如果不找到症结所在,无法‘对症治疗’,他们再犯的可能性非常大。”刑庭庭长袁伟说。
仪陇法院制订了《未成年被告人调查评估分值表》,将未成年被告人的情况细化为生活习性、环境、性格、社会交往圈子、家庭成员组成及分布、认罪悔罪表现等23个小项,每项设立对应分值,总分100分。委托司法局等对应表格情况深入未成年人居住地、学校等,全方位、多层面进行社会调查,作好调查笔录,作出评估意见,并将之作为后期量刑、社区矫正的参考依据。
庭审前,根据阅卷得到的信息,承办法官对应分析表格中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对分值超高、超低、处于80分“合格线”临界点或某项分值与调查对象成长因素不符等产生的“合理怀疑”,法官、人民陪审员、司法所、派出所、村组干部等联合进行“实地验证”,杜绝因人为因素造成的调查“瑕疵”。
通过庭前的社会调查,充分了解到未成年被告人的行为养成、性格缺陷后,其成长轨迹、犯罪原因被初步“定位”,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商议庭审期间引导方案,促使未成年被告人“吐”出犯错的真实原因,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给自己、家人、社会造成的危害,避免再犯。
庭中互动  心理疏导“定向”
“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一部摆脱原始暴力走向现代文明的历史,身处现代文明中的你无意中犯下错误,让老师、家长和我们都很痛惜。你还年轻,不必悲观和气馁,及时修正错误,你的未来同样是阳光、健康的!”这是刑法学研究生、“少年法庭”法官冯明给未成年人阿云刑事判决书后添加的“附注”。
去年8月,就读高中的阿云禁不住别人鼓惑,强行拿走一上网人员价值400余元的手机,并伙同他人将机主带至郊外,采取打耳光、脚踢方式抢得9元钱。
开庭前,根据院里制定的《未成年被告人家长通知制度》,承办法官在送达时通知阿云在外务工的父亲到庭配合教育,但其坚决不同意。羁押期间,父亲的不闻不问让阿云心灰意冷。
“孩子现在处于人生最困难的时期,作为家长,你伸出了援助之手,亮出了宽宏之心,既挽救了孩子,又增进了父子感情。如果你不到场给予关爱,孩子有可能对你产生仇恨心理,以后再犯就没法教育和管理了!”冯明反复劝导,阿云的父亲在开庭时“意外”来到法庭。
法官和陪审员当即按预定方案分别实施心理疏导,引导阿云思考单身的父亲在外吃苦受累的原因以及自己犯错后父亲所受的思想煎熬等,要求阿云的父亲配合互动,触发孩子的良知和愧疚感。
庭审期间,脾气暴躁的阿云父亲在互动时表现出少有的温情,和法官一起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不停检讨自己对孩子的“苛刻”及忙于生活疏于关怀的错误,阿云当庭给父亲下跪,痛哭后表示“一定不辜负家人的希望”。
因阿云未成年,被判处缓刑一年。后来,阿云考入大学,多次打电话感谢冯明对自己的耐心教育。
“根据多年少审经验,凡是亲人到场,未成年被告人在心理疏导过程中流泪的,庭审就可以收场了!”袁伟说。
仪陇法院把“家庭教育课堂”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充分运用专业法官、专门陪审员的经验、能力优势,努力促使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长在心理疏导环节互动,多渠道进行情感沟通和心理交流,确保其心理朝健康积极方面“定向”发展。
在制作判决书时,根据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和认罪悔罪表现,承办法官都会附上“法官寄语”,力避“犯罪”字眼,让未成年人在释放心里的“郁结”的同时看到未来生活的希望,“在悔恨的泪水之后健康成长”。
庭后律动  法制辅导“定界”
根据前期的社会调查意见和判决结果,对于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法院将《社区矫正通知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送达司法所、社区等,并随时定期回访矫正情况,对其适时干预,防止再犯;对于被判处监禁的未成年人,法院将包括认罪态度、家庭配合教育情况等内容的《调查评估分值表》送达监狱或看守所,随时掌握其思想状态、服刑情况,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及其家人沟通。
“问题少年”的挽救是审判工作必做的“功课”,但仅仅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疗”方案,无法杜绝未成年被告人的陆续“生成”。
仪陇法院提前干预,防范未然,通过定期、常态化的法制辅导让孩子们懂得如何进行心理设防、行为设限,学会自律、自救,熟悉合法行为的“界限”。
辖区内针对未成年人的侵害案件和未成年人主动实施的刑事案件,多为猥亵、盗窃、抢劫、寻衅滋事等。未成年被告人讲“哥们”义气附和、尝到甜头“成瘾”、“集体行动”滋事等尤为突出,行为单纯幼稚却危害较大。仪陇法院采取以身边的案例说法、漫画普法、学校讲法等方式,不断丰富法制讲座内容,创新法制宣传方式,促使孩子们的法律意识“早熟”。
“要避免单独和男子在宁静、封闭的环境中共处,发现对方有使自己厌恶的举动,即使对方是老师或者其他有权威的人,也要坚决说‘不’……”在某中学女生进行法制辅导时,立山法庭庭长陈斌列举了女生防止侵害的十条注意事项。
“法官列举我们身边发生的案例,让学生们知道哪些行为犯罪,犯罪后将对自己、家人和社会产生的严重后果等,这种教育方式对他们的健康成长非常重要。”永乐小学校长杨绍强颇有感触。
法制讲座的对象不只局限于学生,教师、留守家长、村组干部等,“少年法庭”、基层法庭、巡回审判庭等都会因地、因时制宜“律动”。每一次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开庭或巡回审理结束后,法官都会“现场说法”,在法制宣传、辅导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对未成年人的管理责任,确保未成年人能在良好的氛围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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