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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法院采取三举措加强执行队伍
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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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部法院  发布时间:2014-08-20 09:54:49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本院执行干警不出格、队伍不出事、工作不出错,近日,南部县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执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思想再教育,廉洁“警钟长鸣”迅速传达“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再次学习“四川省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选编”,对个别有倾向、苗头性、潜在性问题的执行干警开展有针对性的一对一的廉政谈话、警示谈话,提高震慑效果,促使其主动纠正问题;召开座谈会,针对部门实际,提出解决纪律作风教育懈怠的可行性办法,提高教育的时效性;正积极着手联系专业心理辅导人员对执行干警开展心理辅导,旨在消除个别执行干警在高强度的工作环境下的心态失衡、责任担当失范心理。

二是秩序再规范,制度“深入人心”进一步梳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办法》、《案件督察督办施行细则》等十多项制度,结合实际建议院领导删减增补了廉洁司法机制、案件评查机制等内容,积极构建纪律、作风、廉政的长效机制;执行局领导坚持对“作风建设年”、改进司法作风、“转变执行作风 规范执行行为”等主题教育活动每月进行明察暗访,及时纠错纠偏;严格按最高院规定,要求执行干警填报违规经商自查申报表,集中时间对纠正情况进行零死角检查,坚决杜绝走过场、做样子,实行执行干警自行申报与纪检督察清退相结合的方式,力争消除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三是纪律再严明,倡导“执行公平”。严肃立案、执行、兑付标的款等环节的纪律管理,对当事人举报的态度蛮横、衙门习气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违规向当事人介绍或指定代理人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者,待岗学习;通过走访、座谈、问卷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多角度了解承办人遵守纪律情况,建立年度廉洁考核档案;依托警车管理和“三条禁酒令”等制度,强化执行法官业外生活纪律教育,对违规接受当事人、代理人吃请、钱物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先停职再处理;严肃案件查办纪律,对当事人或群众举报承办人违法违纪行为,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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