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研究 > 法院调研
新形势下基层青年干警职业认同现状分析
——以R市基层法院为例
分享到:
作者:南充中院  发布时间:2014-08-20 09:42:02 打印 字号: | |
  摘要:近年来,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基层法院进行了大规模的扩编招录工作,大量青年干警逐步成为法院的中坚力量。本文以R市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为代表,总结目前青年干警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探寻这一解决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基层;青年干警;职业现状

一、 现象:新形势下法院青年干警的职业现状

(一)当前青年干警的人员构成

近年来,随着公务员考试的逐年增温,法院系统和其他政府机构一样,人才的进入渠道基本依靠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考。2008年至今,R市基层法院系统新进干警337名(政法编制),其中234人来源于公务员考试,其它方式进入103人,分别占69.4%和30.6%。(图一)

截止2013年底,R市基层法院系统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青年干警共323人,占全市实有政法编制总人数的37.7%,30岁以下年轻干警192名,占青年干警总数的59.4%。其中男性115人,女性208人,男女比例为1:1.8。(图二)

   从整个法院队伍学历程度、专业情况来看,均为专科以上学历,其中全日制本科775人,占90.4%;研究生22人,占2.6%。同时,青年干警本科学历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8%,研究生占6.8%。(图三)

(二)青年干警队伍特点

1.“两失衡”

(1)男女比例失衡。由以上数据不难看出,青年干警在法院队伍占有较大比重,而30岁以下的年轻干警又是青年干警中的主要力量。在青年干警中,男性人数115人,女性人数208人,男女比例为1:1.8,法院青年干警性别比例失衡,女多男少是存在的基本现状。

以R市法院L基层法院为例,该院共有在编干警102人,其中女性55人,男性47人,总体呈现女多男少的情况,此情形在审判业务部门尤其突出,L法院由于女法官人数较多已经形成多个“女子合议庭”。L法院民一庭共8名干警,女性干警5名,刑事审判庭共5名干警,女性干警4名,其合议庭成员均为女性。

(2)专业与能力失衡。由于应试考试的特性,使得应届大学毕业生占据了一定的考试优势,而级别较高的单位在工作经验上的限制,使得大批应届毕业生抢报基层职位,加之法院队伍流动性大,更新快的特点,因此,应届大学毕业生成为当前基层法院青年干警的主力军。

2.“两低”

(1)职级低。由于法院内部的行政化管理,法院工作人员的级别仍然套用公务员模式,基层法官还是采用科层制的管理模式,在严格限制行政职级的情况下,青年法官的职级大多较低,且职级升级非常困难。R市法院的青年干警中,科员321人,副科级22人。

(2)收入低。2005年修订的《公务员法》把法官纳入了公务员的范围之内,公务员工资与行政级别挂钩,科员级别的青年法官月收入仅为1060元。

3.“两高”

(1)外地户籍人员数量高。近年来,法院招录人员中非本地户籍人员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R市法院非本地户籍生源数量均超过招录人数的80%以上。这些干警缺乏自己的生活圈、朋友圈,“办公室和宿舍”两点一线的生活状态严重影响了外地人扎根本地的积极性。

(2)学历高。基层法院的青年干警90%以上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取得法学学士以上学位,受过正规的法学高等教育;同时,60%以上的青年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在理论学习上有一技之长。

(三)青年干警职业认同现状

以R市法院为例,调查显示:

1.因职业认同选择到法院工作的人员不多。受调查的对象中,认为法院工作有价值、有意义并感到愉快的仅占40%,其余选择到法院工作的则受工作稳定、专业适用等因素的影响。

2.对法院工作满意度不高。受访的对象中,对法院工作满意的干警仅占5.6%,明确表示不满意的占13.6%,其余则抱以差不多、一般的态度。

3.优秀人才流失。2008年以来,R市法院转行从事律师、法律顾问等职业的青年干警有6人,考调、商调、借调到其他行政机关、外地法院、检察院的有46人。

二、反观:基层青年干警职业认同感缺失的原因

从调查来看,由于青年干警思想、行为、意识形态的相互冲突和社会文化的影响,导致部分青年干警职业认同感缺失。

(一)自我认同淡化

1.法治理想的落差。大部分青年干警从学校直接进入社会,缺少社会经验和法律的实践经验,且实际工作与理论操作有较大的出入,故青年干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理论操作与实际接不上轨,看待案件的想法与接待当事人的做法不够成熟等问题。

2.职业倦怠影响。R市法院法官年均结案200件,除审判执行外,青年干警还需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司法宣传、信访维稳等工作,长期的超负荷运转使青年干警处期处于疲惫不堪状态,容易产生职业倦怠。

3.生活压力巨大。R市商品房均价为5500元/平方米,以青年干警的收入来看,若没有家庭的支持,几乎无力购买住房;同时,青年干警的日常开销较大,“月光族”的情况大量存在。

4.跳板意识严重。通过纵向和横向的对比一些外地干警认为家庭温暖感缺失或自身的职业得不到认可,不少干警刚刚进入法院便产生了离职的想法;同时,一些青年干警认为偏远地区公务员入门容易,将进入基层法院公务员队伍作为职业跳板。

(二)组织认同缺位

1.心理关注缺失。新进法院的干警大都对法院工作充满了期待和向往,但由于日常事务较多,院领导一般只与中层干部交流谈心,法院缺乏必要的心理关怀,导致青年干警对法院的职业认同感降低,职业归属感缺失。

2.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调查显示,所有基层法院均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表面上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氛围。但由于制度本身只有奖励没有惩处、惩处有针对性,论资排辈等原因,导制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平公开不到位,不少青年干警认为“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

3.行政氛围严重。法院是专门性的审判机关,但由于体制的影响,“党政主导”和“院长——庭长——审判人员”的管理模式,导致青年干警主人翁意识缺失,既无法发挥自身的专长,又要综合考量各方面的因素,挫伤了工作的积极性。

(三)社会认同异化

1.司法环境恶化。受“信访不信法”、“只要信访必有利益”等观念的影响,涉诉信访矛盾不断攀升,法院干警逐步成为“弱势群体”,青年干警大多不能承受这样的心理压力;同时,受体制的影响,党政干涉审判还一定程度上存在,群众不相信法律的情况还一定程度上存在。

2.舆论左右审判。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公众及网民不仅关心审判结果,还关心审判方式;不仅关心审判执行,还关注法官一言一行,公众对法院的过度关注将法院推上了风口浪尖,如彭州“姐姐捂死身患精神病的妹妹”等案件,一定程度上对法官进行了考量。

3.价值观念多元。近年来,受各种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冲击,中国司法正由以往的“权力本位”向“民本本位”转变,社会公众对法官的要求日益增多,表现在在审判实践中,公众对案件的认知、案件本身的情况与被作为裁判依据的事实不能完全吻合,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当事人与法官在诉讼中的矛盾。

三、探究:青年干警职业认同感的建构路径

(一)个人视角

1.建立良好的心理调试系统

青年干警应制定职业发展规划,适时开展目标评价活动,及时看到自己的进步,提升自己的职业认同感;加强情绪管理,从看到自己的负面情绪开始,以局外人的角度审视,进而采用腹式呼吸等方法进行调节,培养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心理状态。

2.提高自己的职业意识

青年干警要侧重培养自己的职业尊荣意识、独立意识和公正意识,除国家统一规定的司法考试这一硬性指标外,注重平时知识的积累,包括对社情民意的了解和把握、与当事人沟通的方式和技巧;包括对逻辑学、哲学等各类知识的涉猎,用知识丰富自己的头脑。

(二)组织视角

1.提高干警待遇

合理的工作强度,合适的报酬,对人身安全的保障这些都是一个好工作所应该具备的,也是一个行业良性发展的必要,如果一个行业的优秀人物只能依靠精神的力量,只能依靠个人良好的修养才能将工作维持下去,那么这个行业必然是危险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一个普世的价值观,完全脱离物质的柏拉图似职业观不值得提倡。因此,充分提高基层法院优秀高层次人才的待遇是必要的,也是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

2.完善激励机制

针对青年干警刚刚踏上工作岗位,经验不足等现实,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青年干警和中老年干警进行集中和分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防止论资排辈现象的产生;积极为青年干警的晋升评级创造条件,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对所付出的工作有盼头,对所从事的事业有认同感,因而更加安心地、积极地投身到法院事业中去;加强人才交流互动,将素质过硬、能力突出的青年干警输送到最高院、省院、中院学习,为法院储备优秀人才。

3.完善招录机制

在保证公平的基础上完善基层法院干警的招录机制,做好基础性的统计、分析工作。针对工作岗位的空缺和需要,合理设计招录人员的学历、性别、年龄、专业、特长等重点方面;同时更加重视起政审工作,处理好人才选用的德、才平衡,探索改革现行法院人才管理制度,建立更加科学的招录机制。

(三)法院视角

1.培养职业认同意识

当前,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中对于干警的思想教育主要是侧重于各类活动、方针、路线,尚未出现“职业认同感”等方面的教育,因此,有必要探索新形势下提升青年干警职业尊荣、职业荣耀等符合青年干警特点的培训内容;应推荐并任命一批善于做思想工作或者拥有心理咨询相关资质的人员担任起心理调适员的工作,及时掌握青年干警的心理动态,帮助他们尽快成长。

2.加强业务培训和帮带

对青年干警加强业务培训,是让其工作尽快上手必然途径,可采取学习为先、一专多能的培养原则,组织青年干警学、比、帮、超,在集体学习的氛围中提高业务水平。充分整合司法资源,选出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资深法官,与青年干警结成对子,通过“1+1”、“1帮1”的帮教,由资深法官将化解矛盾、庭审驾驭、文书制作等实务方面的经验和技巧对青年干警进行言传身教,逐步提升青年法官能力。对于重大影响、案情复杂的案件,要敢于让青年干警参加,放手让其锻炼,激励青年干警养成以学促用的习惯,形成青年干警快速成长机制。

3.加强青年干警的实践锻炼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应该让青年干警尽可能的多实践,面对面的与群众亲密接触,从实际操作中进一步认识到理论和实践的不同,寻找到两者之间最好的结合点。同时有计划的将青年干警放到条件相对艰苦的人民法庭和矛盾突出的执行部门工作,让干警进一步贴近群众,了解民情、民忧,培养起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

(四)社会视角

1.依法推动审判改革

在具体的司法工作中,要坚决防止地方的行政干预,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司法权威;要防止媒体过度关注案件,或带有倾向性的的提前对案件进行播报,影响司法公正裁判;要防止其余干警或上级法院以指导调研为理由,为一己私利干预案件的审理,影响司法权威的树立。

2.提升民众的法律素养

司法权威的提升,不靠法院单打独斗,需要社会各界通力协调配合,在影响较大的“赵作海案”、“邓玉娇案”等案件中,公众在热议的同时,呈现出理性与非理性、正义与非正义、是非对错相互交融的特点,这说明民众对案件缺乏理性判断、法律认知,因此,有必要通过加大司法宣传力度等方式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

结语

综上,改变基层青年干警职业认同感缺乏的现状绝非一蹴而就的事情,其依赖于青年干警个体、单位、社会公众、政府等多因素的协同配合,提升青年干警的职业保障,构建职业认同系统,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