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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法院“五制度”积极落实执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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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充法院  发布时间:2014-07-02 10:44:42 打印 字号: | |
  一是积极落实执行行为公开制度。坚持从立案到结案各环节,实行重要执行行为及时告知制度。对于案件是否受理、拟采取的执行措施、法定期限内不能执结的原因及时告知,对依法需要中止或终结的执行案件,及时制作并送达相应文书,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二是积极落实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节点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使当事人可以直接查询到执行案件的立案时间、执行案号、财产查控情况、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及结案情况等信息,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积极落实被执行人信息披露制度。积极推行被执行人公示曝光制度,坚持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及时将被执行人的相关基本信息公示曝光,对被执行人形成必要的威慑力和舆论压力。对存在暴力抗拒执行的、恶意躲避执行的恶劣情形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必要时通过媒体予以直接公开曝光。

四是积极落实执行公开听证制度。坚持对案情复杂、难度较大的执行案件及执行异议案件实行公开听证,不断增强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在执行案件中,对涉及案外人异议、被执行主体的变更或追加、重大财产处置以及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的债权分配等重要执行事项坚持通过执行听证的方式进行,推进执行工作的公开化、规范化。

五是积极落实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坚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监察室、审监庭、审管办定期对执行案件进行抽查、评查。在进行全方位评查的同时突出重点,并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原则,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质量,逐步实现执行卷宗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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