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实务 > 审判管理
蓬安法院四措并举强化审限管理
分享到:
作者:蓬安法院  发布时间:2014-07-02 10:43:2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审限意识,促进案件快审快结,切实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蓬安法院力推“四项举措”,狠抓审限管理。

专人负责,加强审限监控。审管办指派专人负责案件审限管控,按旬查询案件审限信息,建立台帐,并分情况处理:对超审限案件,立即要求承办人处理;对临近审限案件,跟踪督办;对低效案件较多的承办人,转报分管院领导单独约谈;对延期审理、中止审理、扣除审限的案件重点排查,杜绝隐形超审限。

动态控制,建立提醒机制。根据案件审限经过长短定期不定期提醒承办人注意高效结案或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审管办每月对审限及效率情况进行通报,让承办人对案件审限做到心中有数,采取有力措施尽快结案。

多管齐下,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关于审限的规定,规范审限延长、中止、扣减及程序变更审批程序,避免“数据合理,实际超期”现象。建立从分管院领导、庭长、承办人到审管办的审限层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实现审限管理的集中化和专门化。

强化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制定《审限管理办法》,明确庭长为部门审限管理第一责任人,负有对本部门法官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的监督职责;审管办是审限管理的监督责任人,负责审限管理各环节的监控、监督、协调工作。对审限管理渎职、失职、缺位的个人、部门,年终绩效考评严格按规定扣分。

蓬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