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南充中院按照最高法院确定的“一性两化”工作思路,以及省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公开平台建设的方案》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积极构建“阳光执行”体系,采取四项措施全力确保执行公开平台建成。截至6月20日,全市法院执行公开平台建设已全面建成并开始正常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推动了执行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中院党组对执行公开平台建设高度重视,作为“一把手”工程,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分管执行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执行局、司法行政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为成员的执行公开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各基层法院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了执行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构建执行平台的内容和要求,凡是在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按时确保执行公开平台如期建成或正常运行的,取消个人和部门当年评选先进资格,对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争取支持,落实设备。为全面实现执行公开平台建设如期建成,全市两级法院按照省法院建立执行公开平台的设备以及技术要求,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执行平台建设的经费,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各法院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先后购置了服务器、触摸屏、台式电脑等公开平台建设的设备,并落实和改建必要的房屋,努力做好执行公开系统部署的环境和设备准备工作,为公开平台安装调试开通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加强协调,落实培训。为了确保执行人员熟练操作内网办案系统,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工作流程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案件信息,确保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能够通过执行公开平台及时了解执行进展和过程。中院组织三区全体执行人员和六县(市)部分执行人员,在中院参加了执行公开系统应用培训,由迈维专业技术人员介绍整体执行公开系统情况,并对执行公开系统功能进行演示和讲解。同时,中院执行局还邀请迈维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到每一个法院现场进行操作培训,确保全市法院绝大多数执行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执行公开系统操作方法。
四是强化督查,确保顺畅。为了确保执行公开平台建设达到上级法院的要求,中院注重查漏补缺,先后三次派出督导检查组,对全市法院的执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操作使用、执行公开网站建设、执行案件录入、执行服务窗口建设等情况,对照标准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限期整改。中院还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考评内容,从而有效确保了全市法院执行公开系统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