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安度春节,近日,南充中院会同西充、高坪法院分别前往西充县金源乡天宫院村毕某某和高坪区会龙镇桂花井村8组姚某某家中亲切慰问,并送去春节慰问品和2.8万余元司法救助金。毕某某、姚某某动情的说道:“感谢法官,感谢人民法院的关爱!”。
毕某某和姚某某一次施工中不幸受伤,分别被鉴定为二级伤残和七伤残级。经法院判决由承包商王某某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判决生效后,西充、高坪法院执行局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均未找到被执行人下落,亦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申请执行人毕某某、姚某某长年卧床不起,靠其家人长期护理,生活非常困难。针对毕某某、姚某某的上述情况,西充、高坪法院向有关部门申报了司法救助金。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在对每件涉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尽最大努力穷尽执行措施的同时,紧密结合上级法院 “司法大拜年”活动的要求,积极争取并筹措资金,向急需生活、医疗费申请人有效实施司法救助,确保特困当事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据统计,全市法院已为为56名特困群体发放司法救助金4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