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仪陇县法院始终把执行工作作为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来抓,注重在制度上下功夫,努力提升执行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司法为民能力。
一是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强力推行执行案件网上办理、网上监督、网上审批、网上考评,实现对执行工作的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监督,强化以节点控制为核心的流程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案件的催办和督办力度,推行干警办案进度月上墙公示制度,增强干警办案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强化执限管理,实施限时执行,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支持干警依法用好、用足法律规定的各项执行手段和措施,最大限度提升案件的执行兑现率;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进一步严格和规范退出条件和程序,保证承办人提请报结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均达到“两个穷尽和两个具有”的标准,这样既保证了案件执结率提高,又防止了执行人员消极执行。
二是完善执行工作考核机制。创新质效管理措施,着力提升法定审限内执结率、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案件录入率、信访投诉率、执行结案均衡度、执行案件中止终结率等核心指标。通过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让干警意识到提升质效的紧迫性,落实责任,强化奖惩,将质效考核纳入季度、年度岗位目标责任体系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执行干警的晋职、晋级以及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增强执行干警的工作责任心,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同时,对各项指标权重进行科学分析,有的放矢,推动整体质效水平快速提升。
三是狠抓执行手段提炼创新。充分利用和解结案对执行质效各项指标的带动作用,要求执行干警勤做解释,多做沟通,力促和解。对于部分标的较大的以企业为被执行主体的案件和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未能实体结案的,坚持和解为主,要求执行过程多方参与,执行方式灵活多变,结案处理严格把关。对涉企业被执行人确属一时困难的,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通过多方协调,促成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而对被执行主体确属无执行能力而申请人又特别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协调司法救助金,帮助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既确保当事人权益最大程度得以实现,切实化解矛盾隐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又快速提升了执行工作质效。
四是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与国土、房管部门建立协助执行机制,就协助法院查询、查封土地、房屋形成一致意见。以执行指挥中心为平台,进一步完善了“点对点”的执行查控机制。坚持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多次专题研处了谢某集资诈骗案以及涉党政机关、工业集中区入园企业特殊主体等执行案件。县委领导多次参加并主持会议,政府办、信访局、国土、房管、工商、税务、审计、河西工业园区管委会、现场所在地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多次参加会议,取得良好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