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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法院三项措施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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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部法院  发布时间:2013-12-16 10:13:49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南部县法院多措并举,全力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截至11月,该院清理的26件长期未结案件,已结案25件,清结率达96%。

一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庭到人。成立“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分管院领导、分组副局长、未结案承办人三级联动。明确分管院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每周督促案件清理情况,副局长针对本组未结案件制定具体的清理目标和规划,严格督促落实,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明确清理具体方案,落实清理化解时间表,并就疑难症结作出书面说明报告给分管院领导。

二是分类研究,保证方案有效对路。建立完整台帐,详细登记26件长期未结案件类型、受理年份、中止、未执结原因等信息,做到情况明、底数清。逐案制定清案措施,对4件因司法鉴定、评估而中止的案件,及时与相关鉴定机构统筹协调,缩短鉴定、评估等中间时间,顺利结案。对13件当事人涉及刑事犯罪而依法中止的案件,与监管单位保持时间上的沟通衔接,以便尽快恢复执行,目前已结案。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又无可供执行财产等6件案件通过多方衔接、运用联动机制、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活动而结案。对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等3件未结案件,落实司法救助,并向上级法院作出了书面说明。

三是全面督导,确保实现既定目标。实行长期未结执行案件清理进度“周通报月报告”制度。“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内勤每周分析数据变化,制作长期未结案件清理进度表,在内网进行通报。各承办人每月将所清理积案的进度、未结案件的主要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详细情况,报内勤。内勤每月向分管院领导报告清理情况,并向全院通报清理进度,对清理不力,敷衍塞责的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争创“两个一流”年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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