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保持党的纯洁性,必须以党员队伍的纯洁为基础。党的纯洁性好不好,在人民群众眼里,就是每一个党员的一言一行是否符合党员的标准和要求。我们认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关键在强化教育管理,始终保持党员队伍建设水平的高质量。作为人民法院,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党员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正确行使审判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本文拟从五个方面着眼,对如何确保人民法院党员队伍的纯洁性问题进行一些粗浅分析。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升党员队伍的“四种意识”
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要坚持把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通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集中组织学习、党组中心组带机关学习等方式,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努力提升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为民意识。
(一)狠抓系统的理论教育,努力提升政治意识。要坚持党组中心组带机关学习制度、每周五的政治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好各项集中教育活动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计划地、系统深入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实践;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想,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提升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实现审执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狠抓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提升责任意识。扎实抓好以“公正、廉洁、为民”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自觉用核心价值观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引领风尚、弘扬正气,使之成为全体党员干警共同的理想信念,成为党员干警的职业追求和行为准则,成为推进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要把树立和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作为检验法院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标准和尺度,切实把树立核心价值观的成效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转化为推动事业进步的正确思路,转化为解决突出问题的实际能力,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硬本领,转化为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真挚情感,转化为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做到思想有新认识、工作有新举措、队伍有新面貌。
(三)狠抓时事政策教育,努力提升大局意识。要认真组织党员干警学习中央、省、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不懈地对全体党员干警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教育,切实增强党员自觉执行党委决策部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服务党委科学决策,主动研究出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办法措施,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司法建议,找准工作载体和平台,主动服务,能动司法,全面提升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把服务大局的意识转化为全体党员具体的行动和生动的实践。
(四)狠抓经常性思想教育,努力提升为民意识。要围绕落实“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要求,做到思想教育常抓不懈。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和队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思想教育工作,抓好思想教育活动的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要广泛开展“人民满意好法院,人民信任好法官”为主要内容的“双好”评选活动,切实增强党员队伍创先争优的意识,不断提升党员干警办理精品案件、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司法的人民性,真正从情感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最大限度地适应社会、适应群众、适应实践。要始终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民法院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充分调动党员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司法为民的意识,自觉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
二、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党员队伍的“四种能力”
司法能力建设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人民法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建设一支既懂政治又懂法治的高素质党员干警队伍,全面提升队伍的司法能力,对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深远意义。
(一)全面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市委“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打造川东北投资首选地”主题教育活动和建设“两个中心城市”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更高起点、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谋划和思考审执工作,从法律、社会、群众多维视角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纠纷有效化解,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和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二)全面提高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要提高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精髓的能力,善于把普遍的法律规范恰当准确地适用于具体个案之中,防止机械、片面地理解和适用法律;要提高人民法院党员干警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特别要培养审判工作一线党员法官民刑皆通、调判兼顾的能力;要确立以调研提升党员法官司法能力,以调研引领法院学术方向,以调研提升法院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理念;要大力倡导调查研究、交流探讨的工作作风,树立科学的司法理念,紧紧围绕审判实践挖掘审判信息,研判审判形势,探究审判规律,提炼审判经验,服务科学决策,指导审判工作。
(三)全面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同时,要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的调解和执行力度,使刑事被害人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认真落实民事审判“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要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推进“大调解”体系的建立。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机制,有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把信访维稳意识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涉诉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健全涉诉信访预警机制和处理机制,全面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
(四)全面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我们党在领导全国人民的长期斗争实践中,创造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提出和坚持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联系群众的群众路线。作为人民法院党员干警,坚持好、发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显得尤为重要,要教育全体党员干警,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准确理解和把握当事人的诉求,综合分析各方面的意见,学会用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处理问题,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提高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充分考虑案件发生的特定社会环境和历史背景,确保司法裁判结果最大限度地被人民群众认同和接受。
三、强化作风效能建设,全面树立党员队伍公正司法形象
作风纯洁是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标志和具体、生动的体现,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反映着党群关系;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是人民法院赢得民心、树立权威的必要条件。
(一)狠抓职业道德建设。要充分认识加强人民法院党员干警职业道德建设对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全面拓展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内涵,建立健全党员法官教育、引导、监督和惩戒四项机制,把职业道德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与强化司法能力建设紧密结合;注重司法礼仪建设,强化党员法官自身修养,严格业外约束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
(二)狠抓工作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快、准、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摸实情、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雷厉风行,狠抓落实。要崇尚实干,健全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与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制,实现责任到岗到人,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造成执法过错或引发重大事件、造成重大损失,倒查责任并从严处理;要坚持求真务实,坚决纠正工作不落实、搞形式主义、欺上瞒下的做法;要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健全干部交流、轮岗和退出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的问题;要推行和完善提醒诫勉谈话制度,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训诫纠错等方式,帮助谈话对象提高认识、改进作风、纠正错误、认真履职;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干警业绩考核制度,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三)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要完善举报查处机制、廉政监察员制度和司法巡查制度,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直接、实时监督;要全面落实执法巡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较为集中普遍的问题和易出问题的部门和环节及时进行专项教育整改,有效遏制和解决各种执法办案的突出问题;要健全述廉制度和党员干警廉政档案,推行阳光司法,接受群众监督;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党员模范的示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带领干警转变司法作风。
四、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提升决策管理水平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既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又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执行者和实践者。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是加强人民法院党员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要采取切实有力的举措,把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成“学习创新好、民主团结好、勤政为民好、清正廉洁好”的“四好”班子,切实提升班子科学决策与管理的水平。要坚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根本性任务,以民主集中制建设为重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要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使全体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团结意识、全局意识,民主意识;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坚决维护班子的集中统一。在工作中,班子成员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坚持原则、发扬民主,努力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在法院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决策部署和干警晋职、晋级、晋衔、立功、受奖等问题上,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和看法,不搞“一言堂”,保证班子决策的最大优化。二是注重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要严格按照市委的有关规定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坚持做到会前深入谈心交心,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会中深刻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及时制定措施,认真抓好整改,推动落实,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去年,我院党组民主生活会收集到来自党员、干警意见建议五大类共12条,做到了件件有回复、有落实。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要坚持把谈心谈话作为增进班子团结、推动工作改进、关心教育党员干警的重要手段切实抓好。建立班子内部谈心制度,党组书记每年与班子成员谈心一次以上,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建立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党组书记适时与基层法院主要领导谈话,班子成员与所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谈话一次,还适时与所联系的基层法院班子成员谈话。同时,注重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日常的教育管理中,特别是在干警工作生活遇到挫折和困难时,都可通过谈话及时加以疏导化解、给予关心帮助,形成团结共事、民主共事、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党员队伍公正廉洁司法
保持党的纯洁性,必须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建设,有效防治消极腐败;我们认为,党的纯洁性与一切腐败现象是根本对立的,只有不断清除党内的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才能使党员干部在各种复杂环境中更好地保持清正廉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教育引导,重点在源头堵截,要广泛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的“两个规定”,以公正、廉洁司法为核心,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扎实推进廉政建设。一是要着力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教育党员干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培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的作风,既善于统筹全局,又善于抓细抓实抓具体,努力形成心齐风正、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培育清正廉洁、严格自律的作风,淡泊名利,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在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二是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通过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副书记及其他党组成员共同抓,各部门负责人配合抓,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根据分工,积极主动地抓好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覆盖”到哪里。三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要坚持把学习贯彻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院“两个规定”作为深化法院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集中开展专题教育,举办专题学习讲座;要开展好廉政教育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警集体宣誓、观看专题教育片、开展廉政教育,使“五个严禁”、“两个规定”深入人心,提高警示教育实效。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要结合审判工作特点,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敏感岗位,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民商事审判、执行、评估拍卖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组织工作组到各基层法院进行暗访,重点检查干警对“五个严禁”、“两个规定”的熟知情况和各地法院的贯彻落实情况。五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完善公开审判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法官业绩考评制度、巡视制度及廉政监督制度,做到防患未然;通过经常性教育、集中教育和专题教育相结合,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广大党员干警,增强党员干警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
总之,加强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是一项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长期、系统而又复杂的重大工程,不能抓一阵放一阵,也不能一蹴而就。我们坚信,通过长期不懈努力,党员干警理想信念会更加坚定、先锋模范作用会更加突出、党员队伍会更加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