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及时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电台、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媒体予以曝光,目前已有一人录入系统。将严重失信的被执行人提交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向公安、金融、工商等有关单位通报,通过社会舆论和信用惩戒促使其自觉履行义务。
二是全面清理超期未执案件。开展超期未执案件专项大排查,强力执行超期未结案件20余件。进一步完善涉执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加大信访督办力度,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积极争创“无到省进京涉执信访案件先进法院”,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三是用活执行联动威摄机制。分阶段、有步骤地与公安、国土、住建、金融、税务、民政、工商等相关部门联系,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并联合制定了《联动协调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等制度,强化执行合力。建立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共享机制,实现足不出户就能及时查询被执行人在上述部门注册登记的财产及银行存款交易记录,提高执行实效。
四是深入落实执行公开。在执行重大案件时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参与,并坚持将每一起执行案件,执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都及时录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电脑自动记录执行法官的工作轨迹,形成执行工作“日记”,随时接受上级检查和当事人监督。建立执行信息公开窗口,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度,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