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23日,南充中院举办全市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培训班,对基层法院立案信访工作的分管院领导、立案庭正副庭长、法警大队正副队长或政委以及本院各审执部门的负责人、信访联络员六十余人进行了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立案信访队伍工作水平,推进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工作。
中院党组对此次培训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王邦习主持召开党组会,对培训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培训期间,王邦习院长在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秉国,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鑫平陪同下,看望慰问了全体参训干警,充分肯定此次培训工作,并对进一步做好立案信访工作、推进涉诉信访改革试点提出要求和希望。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鑫平同志进行了开班动员,阐述了本次培训的背景和重点,并对进一步做好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在强化领导、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各基层法院在本次培训后,要按照省院及本院的相关规定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依法处理、源头防控、司法救助、教育稳控、违法信访处置、终结移送等工作机制。二是在细化方案、深入推动上下功夫。各基层法院和本院各相关部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在本月30日前报中院信访处备案。同时按照既定方案扎实推进有关工作,确保出实招见实效。三是在创新思路、总结经验上下功夫。在工作中要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依法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力争各项试点工作出经验、出亮点。
本次培训由中院法警支队、立案庭及信访处负责人就“司法警察处理涉诉信访违法行为应注意的问题”、“如何准确把握立案标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怎样做好涉诉信访改革试点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讲解。共同学习了中央联席办《关于做好相关工作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通知》、省委政法委《四川省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省法院的《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依法处理涉诉信访违法行为的暂行办法》、《关于依法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暂行办法》以及本院《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使大家进一步深刻领会了涉诉信访改革的目的意义,明确了涉诉信访改革的基本要求和工作内容,取得良好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