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法院 刘春莲
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参观中国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展览现场时,首次提出了“中国梦”的概念。今年3月1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又就“中国梦”的实质发表重要讲话。紧接着,全国各级、各部门也相应地就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做了专题动员。四川省委政法委于5月15日召开三级电视电话会议,结合四川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广泛动员,并全面部署了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全省法院系统结合开展改进司法作风主题教育活动,也就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进行了专题动员部署。从上述会议举行的频率、召开的层次、“中国梦”使用的次数上,我们不难发现,从中央到地方对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视程度之大。而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正是法院系统开展各项工作最基本的出发点。法院系统应当结合“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找准契合点,大胆地发散思维,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多种有利措施,促进伟大“中国梦”的实现。
一、法院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积极意义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最伟大的梦想”,也是十三亿中国人梦想汇集而成的共同梦想,这必然也是我们法院人共同努力、为之奋斗的终极目标。法院系统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有利于迅速统一思想,将法院系统的力量凝聚起来,实地开展本职工作,维护好民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大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从而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在民众中树立起司法权威。
(一)有利于统一思想、凝心聚力
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首要目的即在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通过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开展“中国梦”的学习教育,统一广大干警的思想认识,摒弃旧有的懒散司法作风,走更加地“亲民、便民、为民”的服务路线,凝聚正能量,将干警的思想信念、行动作为真正地转移到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实践中来。并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提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统一”,有利促进法院职能的充分发挥,最终促进中华民族梦想的实现。
(二)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依法治国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可以统一法院干警思想认识,自觉地将认识付诸于行动。将工作精力源源不断地投入到审判、执行等本职工作之中,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效果,进而充分发挥出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职能,做到解民众疾苦,回应民众关切,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可以进一步转变司法工作作风,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让人们真切感受到司法关怀,发挥出法院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从而有效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实现伟大“中国梦”。
(三)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离不开井然有序、稳定的社会环境,当然离不开法院人的共同努力。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可以统一干警的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的自主性、积极性。大幅地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果,可以有效维护民众合法权益,从而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有了稳定的环境,人民才会安居乐业,才有开展建设的积极性,为促进伟大“中国梦”成真贡献力量。和谐、稳定的社会大环境,必将对促进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快速发展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二、找准法院工作与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契合点
为保证开展实现“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而并非仅仅是走过场,我们就要找准主题教育活动与法院工作的契合点。点点结合,整体汇入,促进“中国梦”的实现。
(一)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制度保障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工作的开展都要以制度为纲,良好的制度加上快速、高效运行机制势必会促进工作效果的大幅提升。所以法院开展实现“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并落到实处,首先应当与法院制度建设相结合,这就包括人、财、物、审判管理等各方面的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为实现“中国梦”提供人才基础;加强基层基础制度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加强审判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办案质效,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二)以法院本职工作为切入点,为实现“中国梦”汇入点滴
法院人参与实现“中国梦”的活动最为直接的手段就是从本职工作入手,以有效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为切入点,提高审判质效,为实现“中国梦”注入力量。打开法院立案大门,为民众表诉求提供方便;以高质、高效的审判业绩在民众树立起司法公信力;破解执行难题,有利地维护民众合法权益。通过法院本职工作的有效、顺利推进,促进伟大“中国梦”的实现。从立案到审判再到执行,逐步提升工作效率、效果,力求各类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实现法院工作要旨,为实现“中国梦”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以为大局服务为抓手,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法律支撑
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首先要实现经济的大跨越发展。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既要发挥自身职能,又要参与到社会管理之中。紧密结合四川“两大跨越”、“三大战略”,围绕地方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工作主线,自觉融入到服务经济建设的工作之中。法院创新了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式,如参与到政策前期制定、风险评估、效果预测等工作中,可以充分发挥出法院在经济建设中的法律优势,为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以法制宣传为支点,为实现“中国梦”营造法治氛围
习总书记也在会议中强调:“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所以民众素质的高低决定了“中国梦”实现的速度。而法院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也在发挥着向普通百姓宣讲法律知识的重要职责。法院通过采取以案释法、就地巡回审判、宣讲法律、进行司法公开、阳光司法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让民众融入到法院浓厚的法律氛围之中,从而有效提升民众的法律素养。民众法律素养提高了,才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的社会秩序。这样就为促进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五位一体”和谐发展,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出良好的法律氛围。
三、开拓创新促“中国梦”成真
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我们作为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促梦想成真的过程中,应当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对内、对外不断提升综合能力,进一步开拓思维,敢于探索。具体结合我省“两大跨越”、“三大战略”目标,以及全省法院系统“发展、稳定、感恩”的工作要求,在制度、本职工作、服务大局、法制宣传等四个结合点上做出重大探索。
(一)进一步完备法院规章制度
分门别类地完善规章制度,当前诸多法院所用的规章、制度多数都是多年前制定的,很多规定都已经与内部的工作情况不相适应,所以应及时查缺补漏、修订。首先,要完善人员管理制度。考勤办法、请销假流程等规定要与时俱进,应将现有新的方式、方法明确规定。同时应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在人才引进计划、奖惩、激励机制、干部提升等方面,应将目光放长远,合理考量现有工作需要,分阶段制定人才计划,既要满足现有人员需求,又有利于法院队伍长远发展。其次,完备基层基础建设制度。基层基础建设无论在涉及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来讲,都是至关重要的保障。只有合理制定此方面制度,包括办公基础设施建设、车辆订购、使用、网络化建设、办公条件等各个方面,才能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发挥出法院的积极作用。再次,提升管理制度的管理效果。有利充足的人力、物力保障,就要有高效的管理制度使之充分发挥出积极的作用。设计管理制度应当既要促进人、财、物能量的最大化发挥,又要有相应的制约机制,保证制度公平、公正、高效运转。
(二)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效率、效果
法院的首要职能即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伟大“中国梦”就需要法院在本职工作方面做出积极的贡献。所以,我们应当在审判、执行效率、效果提升上下大力气。第一,惩治犯罪,维护秩序,在刑事审判效果提升上下大力气。刑事犯罪所撼动的是实现“中国梦”的根基,应严厉打击损害身体健康、影响经济运转的各类犯罪,为实现“中国梦”提供稳定、积极的外部环境。第二,调分止争,力促和谐,在民事审判效果提升上下功夫。实现伟大“中国梦”离不开经济的快速、稳步提升,通过高质高效地审理民事案件,对于稳定市场经济成果,维护社会秩序,提高经济发展速度等方面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第三,多管齐下,破解难题,在执行效果提升上做足功课。可以说法院裁判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对司法权威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即使有公正、高效的裁判,不执行就等于说法院的裁判是“废纸”,不产生任何约束力。所以,提高执行效果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法治环境完成最后一步。
(三)进一步提升服务的效率、效果
法院人为实现伟大“中国梦”最为直接、有效的手段就是为大局服好务,为人民服好务。首先,在观念认同上,要将实现“中国梦”的要求与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司法工作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每一位干警应自觉地将自身行动统一到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之中,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发挥出应有的光和热。其次,应不断丰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方式、方法,充实服务效果。服务的最终目标是提升整体效果,而不仅仅是参加这一过程这么简单,应该多方面设计、多阶段参与、多方式服务,力求在服务质量、效果上的大飞越。再次,合理延伸审判职能,建立服务新框架。不断提升诉调对接改革效果、加强诉讼引导、促进信访机制改革等等,形成多措并举共谋实现伟大“中国梦”的良好局面。第四,构建服务桥梁,建立服务联络机制。通过建立纽带,拉近法院与人民的距离,为法院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提供依托,进而有效提升服务效率、效果,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四)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效果
法制宣传效果的提升,首先应当在宣传的方式、方法上做文章。过去一直沿用的板报、口号等方式与现在的工作需求早已脱节,所以应当不断创新宣传的手段。可以借鉴中央的“法制宣讲团”、其他法院法制宣讲表演团队深入基层等方式,在宣讲内容上,多选取感染力强、警示作用大的案例,形式上采用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话剧、小品等等,逐步提升宣传效果。其次,合理制定宣传计划。在宣讲人员选定、普法对象选定、宣讲时间段等等,都要周密计划。在选定宣讲人员时,应多选那些审判经验丰富,善于言谈的年长法官;在选定普法对象时,应当多选择人员较多,法律素质亟待提升的人群,还有一些特殊人群,如在校学生等;普法时间段要合理分配。比如对农民普法,要选择农闲时期,对学生普法,要在节假日前等等。再次,合理运用媒体资源。现场法制宣传的效果比较有限,应当积极与各个媒体联络,增强合作,就法院宣传报道的情况及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同步传播,增加普法面,提高普法效果。
总之,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是开展一下活动,走一走形式就能够实现的,我们应当将主题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各位干警也应当常怀“中国梦”,以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为奋斗目标,找好结合点,主动、积极作为,实现自身能量的最大化发挥。统一思想后,同步落实,再将这一个一个小的“梦想”汇集起来,才有可能实现整个中华民族共同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