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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法院四举措清收县信用联社到(逾)期贷款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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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充中院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3-09-09 09:51:53 打印 字号: | |
  为确保西充县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顺利进行,西充县法院在金融专项活动中,采取多项举措全力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到逾期贷款、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不断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协助清收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抽调业务能力突出的干警成立清收专案小组,加强与信用联社的协调沟通;制定《关于协助清收拖欠农村信用社到(逾)期贷款的实施方案》,对涉信用社到(逾)期贷款案件建立统一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并且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清收难题。

二是强化举措,依法处置。对清收案件做到“四快三集中”,即快立、快审、快执、快结,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不断加大清收力度。对农村信用社已向法院起诉但还未审结的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及时审结;对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综合运用查封、扣押、冻结、搜查等强制手段,采取悬赏执行、集中执行、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迅速执行;对抗拒执行、转移财产的当事人依法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情节特别恶劣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是重点打击,依法保障。将有执行能力偿还而拒不履行偿还贷款义务的借款人、担保人,有转移资产、恶意悬空、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嫌疑的借款人、担保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借款人、担保人,在当地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借款、担保人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力求做到打击一批、教育一批,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村信用社实现债权。

四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对长期拒不还贷款的赖债户、钉子户,通过媒体予以曝光,促使其履行债务,形成清贷高压态势;充分宣传涉及金融借贷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社会公众特别是案件当事人,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还款义务,自觉地协助和配合清收工作;加大典型案例、成功经验的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执法办案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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