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的建设 > 教育培训
南中法发〔2011〕3号
分享到:
作者:南充中院培训处  发布时间:2013-05-07 10:32:01 打印 字号: | |

代码  512900

 

 

 

 

南中法发〔20113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2011—2015年南充法院

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2011—2015年南充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已经中院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O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2011—2015年南充法院教育培训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依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法官培训条例》、《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2011—2015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和《2011—2015年全省法院教育培训规划》,结合全市法院审判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提高司法能力为核心,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大力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全面推进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努力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法院六大体系建设,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方针

坚持倡导法官教学,倡导案例教学,倡导现场教学的教育培训工作方针,深化培训改革,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全面贯彻落实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实现由理论研究型培训向理论与实践结合转变,由知识型培训向知识与能力结合转变;着力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占领司法意识形态阵地,把确保公正、廉洁、为民司法和提升司法能力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审判、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教育培训原则,充分发挥两级法院的积极性,切实把培训工作覆盖法院系统全体干警,构建上下联动、步调一致、整体推进市、县(区)两级法院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实现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任务

2011—2015年全市法院教育培训规划的总体目标是: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增强培训能力;完善培训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培训效力;落实培训条例和培训规划要求,认真完成各类培训任务。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悉、纪律严明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要求的法官和工作人员队伍。

2011—2015年规划期间,全市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一)认真贯彻《法官培训条例》,切实抓好各类培训

1、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开拓思路,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 、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司法能力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科学决策、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按照上级安排,认真组织中、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党组成员等参加最高法院、省法院举办的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主题培训。

2、法官轮训。以端正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审判质量为目标,以全市法院一线法官为重点,在规划期内,对法官进行一至二次全员轮训,努力提高他们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正确适用法律、有效化解矛盾的能力,以及信息化应用、突发事件处置、媒体沟通应对等能力。一是认真组织全市中基层人民法院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庭正副庭长和执行局正副局()长等骨干法官及骨干执行工作人员参加省级培训机构培训;二是负责培训辖区两级法院其他法官和执行工作人员。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培训采取集中面授教学、网络授课、视频授课、巡回授课等形式进行。

3、初任培训。对全市法院新录用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初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审判制度、法院规章制度、相关岗位职责及业务知识和技能等。由中院政治部培训处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4、预备法官培训。积极组织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符合任命法官条件的拟任审判人员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和省法官学院的预备法官培训。力争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按时参加培训,不漏训。

5、任职培训。按照上级安排组织中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基层法院院长、初任庭长、初任法官等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的任职培训。
6、法官续职培训。围绕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新法律法规、新司法解释等内容,通过专题培训、自主选学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官续职培训。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法官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级培训机构组织实施的续职培训;接受省法官学院委托,对全市部分法官进行续职培训。要把中基层法院法官与执行工作人员分类续职培训、人民法庭庭长续职培训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培训力度,用3年时间实现将基层法院法官与执行工作人员全部轮训一遍的目标。

7、高级法官晋级培训。配合省法官学院完成国家法官学院集中培训的招生任务和辖区法院晋高网络教育培训的招生工作、学籍管理、教学辅导、组织考试与验证等行政管理工作。

8、人民陪审员培训。中院政治部培训处负责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并对初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审判纪律、廉政规定、法律基础知识等,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人民陪审员的续职培训由基层法院负责,培训内容由各基层法院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9、短期应时培训。根据法院实际情况适时举办时事政治、理论研讨、新法律法规、审判业务等短期培训班。落实周五学习制度。坚持办好业务知识讲座和院、庭长论坛、研究生论坛,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审判业务知识;认真开展练兵活动,组织庭审示范、庭审技能、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深入开展疑难案件评析活动,改进评析方式,完善评析机制;组织干警学习研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最新司法解释,确保办案质量。

10、组织好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政务人员等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其他专题、有考核并经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可累加计算培训时间。

(二)继续完善在线学习考试,深入开展全员素质大培训

充分利用在线学习考试题库,以法院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网络在线学习为主导,以网络在线考试为督导,坚持全员参学、全员参训、全员参考,做到以考促学、以考促训,使干警确立社会主义司法观念、增强司法能力。利用法院系统内网和视频会议系统,广泛开展网络培训、在线学习和视频授课,深入开展全员素质大培训。

(三)着眼培养专家型人才,努力充实高层次人才队伍

积极贯彻落实人才强院战略,有计划、有步骤选送一批思想好、作风硬、具有培养潜力的优秀法官进行高层次的专门培养。采取到国家法官学院及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进行系统培训、到兄弟法院学习交流、开展相关审判领域的司法理论与应用法学理论研究、承办重大案件、参与重点课题调研、承担培训授课任务等方式,在审判业务能力方面进行重点培养,加快高素质审判人才的培养步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审判业务专家、专家型法官评审活动,重点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素养和审判实践经验的业务骨干,并注意发现和培养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在本专业法律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审判业务专家,加快培养一批既懂审判业务工作,又熟悉经济、管理、科技、心理、社会、信息等其他专业知识的复合型法官。同时,重视培养司法政务管理人才,通过选送人员参加本岗位专业知识进修,到相关机构交流等方式,重点培养一批思想政治工作、行政事务管理、人才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开展及网络管理等专门人才。并在中院政治部培训处建立全市专家型人才库,加强对专家型人才的管理和使用。

(四)强力抓好学历教育,大力提高法院工作人员学历层次。

1、大力加强本科学历教育。到2015年全市法院四十五岁以下法官必须通过国民教育达到本科学历,四十五岁以上法官力争90%达到本科学历。

2、积极鼓励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在中、基层法院逐步形成一个具有法学(法律)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法官群体。到2015年全市法院研究生层次人数力争达到法官总数的10%

3、鼓励干警参加国家组织的司法统一考试。从时间、经费等各方面予以保障,争取更多的干警通过司法考试,鼓励干警争当学习型工作人员。

三、保障措施

围绕实现一个目标、促进两个转变、落实三个倡导,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培训管理,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基础建设,为完成规划期内教育培训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齐抓共管

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法院工作的整体布局,切实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奠基工程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院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中院政治部培训处是法院专设的培训机构,负责全市两级法院的培训工作。各基层法院政治部处是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各基层法院必须指定一名干警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上传下达以及本单位培训工作相关事宜。

要结合本地区、本法院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计划,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并对培训工作进行经常性地检查和指导。培训机构负责各类具体培训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规划和计划认真完成自训与调训任务。中院各业务部门需要组办培训班,应拟制方案送培训处,报经院领导批准后,由培训处和有关部门协同安排,组织培训,各部门未报培训处而组织的各类培训不列入年终考评。各基层法院自行组织的各类培训要及时向中院政治部培训处备案,以确保培训工作归口管理要求的落实,及时、准确掌握干部参训、受训情况,加大对干部全面管理的力度。各法院的教育培训工作要真正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格局,确保规划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强化培训管理,完善制度机制

进一步强化为审判服务的培训理念,认真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准确把握法院各类培训需求,科学合理设计培训项目、制定培训计划。建立5年教育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培训项目等备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全市法院培训工作的管理指导。建立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评估考核制度,组织学员对培训项目、课程设置、师资水平、教学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估。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由政治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培训处具体实施的教育培训考核组织,对全市法院教育培训的各项培训工作进行考核。采取培训考试、参训后授课或在内网上交流培训心得等方式检验参训人员参训效果,建立培训、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法院干警培训激励约束机制,把学习培训情况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凡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违规任用或晋职晋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市法院干警教育培训档案制度,规范培训档案的建立、管理与使用,分级建立配套的、电子化管理的干警教育培训档案。

(三)优化师资配置,改进培训方式

根据法官培训的特点和需求,加大培训方式改革力度。大力推行法官教学,贯彻教学、审判、科研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法官与教师双向交流机制,制定兼职教师选聘办法,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荐选具有一定法学理论功底、审判实践经验和教学授课能力的法官、邀请法学院校教师和其他部门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专、兼、聘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并根据每位教师的专业、特长、授课时间等特点建立档案,设立教师档案库。大力推行案例教学,加强以案例分析为内容的培训教学,加大观摩庭审、模拟审判、案例研讨在教学中所占比例,积极尝试、探索教师与学员相互启发、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的培训方法,提高培训效果。

(四)加强基础建设,创新培训手段

利用现有办公审判工作条件,开发教育培训功能、增加培训设施,建立院内培训基地。中级法院要多方寻求合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设立四川省法官学院南充分院。并以法院系统内网和视频会议系统为依托,建立开放、兼容、共享的网络培训平台,为干警学习培训提供优质、丰富的资源和方便快捷的服务,更好地满足法院干警自主选学、即时学习、多样化学习的需求。

(五)保障经费投入,确保工作开展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培训规划有关培训经费投入的要求,结合我市法院实际,全市各法院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应不低于同期法院业务经费的5%。全市法院要根据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上级法院调训计划做好年度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监督教育培训经费的安排与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

 

 

 

 

 

 

 

 

主题词:印发  教育培训  规划  通知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1113日印

(共印6)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