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徐新忠 主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院长 黄海燕 负责刑事审判、审判管理、司法行政装备、信息化、基建、司法警察、机关服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省以下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工作。
分管刑事审判团队(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警支队、机关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院长 刘 远 负责民事审判、登记立案、诉讼服务、司法调解、司法技术工作。
分管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立案庭、立案调解中心、技术室。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魏正勇 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意识形态、文化建设、司法政务、督办联络、司法改革、离退休干部工作。
分管办公室、政治部及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培训处。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谢 艳 负责行政审判、环境资源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国家赔偿、执行工作。
分管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及执行庭、案件执行处、案件协调处。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晏利民 主持驻院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督察工作。
分管督察室。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刘欣春 负责全市法院党建、机关党建、信访、司法救助、乡村振兴、工青妇工作。
分管信访处、机关党委及工会、团委、妇委会。
副院长 唐光其 负责案件管辖、审判监督、司法调研及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协助黄海燕同志负责刑事审判工作。
分管审判监督庭、研究室,协助黄海燕同志分管刑事审判团队(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