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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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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充中院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5-01-13 16:09:04 打印 字号: | |

 

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徐新忠  主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陈径舟  负责刑事审判、司法调研、督察、司法警察工作,分管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研究室、督察室、司法警察支队。

党组成员、副院长  黄海燕  负责行政审判、环境资源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国家赔偿、审判管理、司法行政装备、信息化、机关服务工作。分管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机关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院长  刘  远  负责民事审判、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司法调解、司法救助、司法技术工作。分管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立案庭、立案调解中心、信访处。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魏正勇  负责综合和政务管理、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对外宣传工作。分管办公室、政治部及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培训处。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谢  艳  负责执行工作。分管执行局及执行庭、案件执行处、案件协调处。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刘欣春  负责全市法院党建、机关党建、乡村振兴、工青妇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及工会、团委、妇委会。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谢  炜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驻院纪检监察组。


副院长  唐光其  负责审判监督、减刑假释工作。分管审判监督庭。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刘建菊    协助刘远同志工作。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段  辉  协助陈径舟同志工作。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侯  鸣    协助黄海燕同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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