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人民法院 李军 马军
为进一步提升涉诉信访工作科学化水平,南部县法院就当前影响和制约涉诉信访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主要原因做了调查研究,并提出一些解决办法,以期在探索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治本之策,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一、涉诉信访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一)涉诉信访总量偏大。就南部县法院统计数据看,涉诉信访总量仍然偏大,处于高位运行状态,仅今年以来,该院受理信访问题就达238批次,其中,来信40件次,来访114批次(其中重复访达92次),从涉诉信访内容来看,涉及民商事24件,行政2件,刑事6件,从办理结果来看,已息诉18件,正在办理5件,该院无法办理9件。
(二)当事人上访方式趋于激化。一是由于部分群众存在认识误区,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理”,信“偏”不信“全”。认为只有上访才能解决问题,更多地采取亲自访或有组织的集体访,甚至有人认为信访问题“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在信访中采取过激言行,或围堵政府部门、穿状衣、打横幅、扬言自杀、威胁法官等非正常方式及手段扩大影响,给党委领导或法院立案信访部门施加压力。二是当前其它部门为做好息访息诉做了大量工作,但为了求得一时的清静,做出无原则的让步,使无理缠访缠诉人得到一些好处,这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无理缠纺缠诉人的气焰。三是一旦法院处理意见不能满足本人意愿时,不管工作人员如何解说都不接受、不服从、不执行,继续上访上诉,形成重复访、闹访等现象。
(三)当事人涉诉信访诉求问题复杂化。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矛盾层出不穷,群众涉诉信访诉求问题越来越复杂化,从我院办理涉诉信访案件来看,一般通过立案庭的努力是可以处访息诉的,但下列四个类案件单靠立案庭或法院是较难解决的。一是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劳动及社会保障类案件。其中,拖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职工下岗失业后再就业困难、基本医疗无保障、社保基金不到位等,是集体上访中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二是涉及党委政府招商引进“工业园区”的企业作为被告的案件。处理这类案件,经常会给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造成阻碍,不利于经济社会的高效发展。三是城镇拆迁安置类案件。主要是反映在城镇建设、拆迁等工作中不严格依法办事,补偿和安置不合理,拆迁户不能及时回迁,房地产开发不规范等案件。四是经过多级法院处理过的案件。这类案件主要是当事人思想偏激、认识法律不全面、对法院不满造成。
二、涉诉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制度建设滞后,部门间相互推诿。由于制度建设的落后,现在的立案信访部门类似于一个“群众接待室”,做些“收收信件、听听意见、报告领导、等待处理”的简单工作,仅起着民意通道作用,但由于本身并不具备一定的权限而无法使这一民意管道畅通,解决当事人的涉诉信访问题,只有依靠各部门协力合作,而各部门都不愿意主动承担化解信访矛盾的责任,信访工作人员更不愿意将矛盾揽在身上,就形成恶性的矛盾上交现象。
(二)信访工人员形式主义比较普遍,工作不注重实际效果。个别部门和个别同志对待涉诉信访工作敷衍了事,对待上级、对待群众,成绩说的多,缺点说的少,报喜不报忧,工作不落实。有的喜欢做表面文章,不重实际,不做实事,不求实效,追求“轰动效应”。
(三)硬件基础不牢靠,资金投入不够。一是信访专职人员缺乏;二是安全措施落后,上访秩序紊乱,对来访群众和工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三是办公环境恶劣,信访大厅狭小,部分办公设施年久失修,不利于法院形象的维持。
三、解决当前涉诉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一是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是做好工作的关键。各庭室“一把手”要经常过问涉及其部门有关涉诉信访工作,对于一些重大案件,组织召开庭务会议,协调、落实相关工作,并选择特定的时间亲自接待当事人,亲自协调有关部门给予解决。二是制定计划分工到位。各庭室在每年的年初工作计划中都统一作出部署,分工到人,内勤,庭室一把手负责涉诉信访案件的分案,安排到专人负责办理,明确案件信访责任人,对其庭室的涉诉信访案件的实行每月一督办。
(二)建章立制,规范接待行为。“无规矩不成方圆”,规范涉诉信访工作是提升司法服务的重要方式,在学习上级法院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院涉诉工作实际特点,完善符合法院审判实际的一系列立案工作制度,如《涉诉信访服务承诺制度》、《涉诉信访部门衔接制度》、《院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信访接待员的行为,杜绝各部门相互推诿。
(三)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一是在教育培训中提高。定期不定期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培训活动,邀请经验丰富的信访员讲解传输信访技巧,通过培训提高接待信访工作的技巧。二是在实践中提高。理论来源于实践,并最终回到实践中去,新入行的法官尤其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实践经验相对薄弱,让他们参与到涉诉信访工作中实践,在实践中总结,在实践中提高办理涉诉信访案件的能力。
(四)加强宣传,优化诉求环境。一是加强涉诉信访宣传工作。借助“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对人民群众做广泛的涉诉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通过集中派发宣传单,公告栏张贴等多种形式宣传涉诉信访行为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使广大群众明确在信访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了解法院处理涉诉信访举报的程序和方法。二是引导涉诉信访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力,规范当事人上访,对违法缠访缠诉行为开展专项打击,优化诉求环境。教育引导当事人按程序和规定上访。对少数当事人妨碍信访秩序的行为,协调公安机关或本院干警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当事人长期以信访为借口缠访缠诉扰乱机关工作正常秩序的行为,按照《四川省信访条例》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关于依法处理违法上访行为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开展以打击违法缠访缠诉内容的专项行动。